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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案有望5月初出结果-刘芳菲被证实无刑事责任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皖江晚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A12版 (文娱新闻)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3月30日,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演员赵薇和央视女主持人刘芳菲被传牵涉其中。而据进一步了解,刘芳菲其实是作为证人参与案件审理,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赵薇则与案情并无关系。 记者向负责此案审理的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求证,负责对外宣传的李先生称王益案属于专案,上级部门有令不能将案情对外透露。他表示,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这个案子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只有王益一个人,没有其他人。这也印证了刘芳菲和赵薇与此案无关的说法。 此外,李先生还告诉记者,根据上级部门收益,王益受贿案被定义为专案,因此暂不能对外公布案件的审理情况,也不允许媒体在开庭期间旁听。至于审判结果何时能够出来,李先生直言,因为这个案子案情并不是很复杂,如果证据扎实的话,很可能在4月底到5月初审判结果就能得出。 据了解,案发之后,检察院曾请刘芳菲作为证人协助指证王益,而刘芳菲本人并没有受到检查机关的调查。当天刘芳菲并没有作为证人出庭,而是应公诉方的要求出具了一份证言。在证言中她承认了王益确实给过自己200万元用于还房贷,但是案发后已经将这笔钱归还,并附加了4万元的利息。 刘芳菲也在证言中表明了自己与王益曾经作为男女朋友交往,但由于王益前妻的儿子反对,两人最终没有能够结婚,王益因为不能与刘芳菲结婚心里觉得对她有所亏欠,所以就以帮她还房贷作为补偿。 当天庭审结束之后,记者就赵薇和刘芳菲的情况向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罗延京进行咨询。罗律师表示,以现有信息来看,赵薇和刘芳菲跟这件案子无关,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根据媒体的报道来看,刘芳菲当初收那200万时并不知道那是赃款,而且现在不但全数归还,而且连利息也还了,这样一来她跟这件案子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 至于赵薇出席活动那30万元的出场费,罗律师称原本就跟案情无关,“赵薇收的那30万顶多只是涉及有没有正常纳税的问题而已,也和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 赵忠祥力挺刘芳菲: 我们始终都是站在同一阵线 刘芳菲被卷入这次的风波后,很多央视的主持人在接受采访时都纷纷避嫌称跟她不熟,而作为主持界前辈的赵忠祥昨日却对这个小师妹表示了“力挺”。 赵忠祥告诉记者,自己也是两年前从网上得知了刘芳菲和王益的事,但是并没有主动向她询问过:“同事间的事情我们一般都不会随便去问,当初看到那些消息的时候我也没跟台里的同事议论过,大家都很忌讳的随便打探人家隐私的。” 得知刘芳菲只是做证人并未涉案,赵忠祥显得比较放心,表示稍晚点会给她打个电话联络一下:“芳菲是我们都很疼爱的小师妹,这些年我们都对她的进步感到高兴,如果外界对她作出那些空穴来风的评论,我们作为同事也会不高兴,我们这些同事始终都是站在同一阵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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