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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案牵进赵薇和刘芳菲?刘芳菲央视工作未受影响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2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丽水日报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第A06版:特刊

【入库时间】20111230

【全文】

4月1日是西方的愚人节,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的生日,有人戏称其“愚人王益”。然而,今年的愚人节,注定与王益已经度过的53个生日截然不同,因为他已经从副部级官员沦为阶下囚。3月30日上午,王益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受贿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赵薇和刘芳菲牵涉其中。

王益受贿案开庭审理 

3月30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在检方举证时,香港商人李涛(涉案人员)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芳菲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维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1万美元压岁钱。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当事女星反应不一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元出场费一事,记者连线赵薇经纪人陈蓉,陈蓉回应称,“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第二,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跟商业演出是一样的性质,而且是一个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参加的。”陈蓉还强调说:“我们不愿意被卷入这种事,而且根本不认识那些人。”

记者从同行处获得了央视女主持刘芳菲本人的电话。拨通电话后,对方反问记者的身份,当记者表明身份后,她问记者什么事。于是记者向其陈述相关情况,当记者说到“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时,她打断记者的提问,匆忙说道:“对不起,我不想(谈),这个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记者正欲追问,对方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拨打央视文艺中心的办公电话了解此事。接电话的是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这名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您说的这个事”。记者又询问现在刘芳菲是否仍在正常工作时,该工作人员回答说:“我们没听说她不能工作啊。”“这是否意味着刘芳菲仍在正常工作?”“反正我们没听说不正常的,我们这儿没听说她有什么问题。” 成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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