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评估有规定清凉寺整修已有时日 王益芳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7.09
【版次】第A03版(常州新闻.民声调查)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本周,政风热线迎来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民族宗教事务局等部门。周二,企业退休职工夏先生在电话中询问有关“国有资产值多少钱”的问题,他说:“一个企业,它的国有资产到底值多少,有没有一个衡量标准?是不是企业自己随便估估,然后讲讲就行了?”
对此,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副主任陆家祥解释,夏先生所指问题,主要指资产评估问题。通常,一个单位要发生应当进行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时,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不是由某一个企业和哪一个个人主观随意地来确定价值。针对不同的经济行为,资产评估工作的委托按以下三种情况进行处理:第一,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单位法人财产权范围的,由单位进行委托;第二,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评估对象属于国有产权等出资人权利的,由市国资委,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或主管部门委托;第三,企业接受非国有资产等涉及非国有资产评估的,一般由接受非国有资产的企业委托。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有6种情形应进行核准:一、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即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国有股权变动行为项目,包括增值扩股合并和分裂,国有股权转让;二、向境外注资或转让,出售国有产权项目;三、企业破产项目;四、在转股项目;五、经政府批准的中外合资一些合作项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涉及国有资本项目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发生合并分裂解散和清算等项目;六、市政府及国资委认为需要核准的项目。除了上述需要核准的项目以外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则需要备案。从程序上来说,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需核准的评估报告,企业应当自评估基准日起八个月内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需要备案的评估报告自评估基准日起九个月内提出申请,经核准或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使用有效期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
此外,按照目前规定的程序,除有正式的委托立案之外,还要经过有资质的省级机构评估机构来做出评估报告,同时,如果评估资产将进市场进行交易,还有一个公示的过程,即把评估结果在规定时间和规定时间内向企业的所有员工进行公示,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话,还可以进行进一步的核准。
在民族宗教事务局上线的周三,有两位市民在政风热线中均提到了一个寺庙,即清凉寺。清凉寺因其悠久的历史而在常州人心目中有着特殊的地位,但长久以来,清凉寺因年久失修,寺内有些建筑已经破旧不堪,有些寺院荒废甚至成了危房,前来朝拜的市民希望清凉寺能够重新整修一下,恢复往日的庄严。
据悉,常州清凉寺始建于北宋年间,后屡毁屡建,文革期间,清凉寺遭到严重毁坏,之后大部分寺院都被挪作他用,目前可供市民参观的地方只有两三亩,不到以前的十分之一,很多市民都希望能尽早恢复清凉寺昔日的辉煌,为常州增加一个亮丽的景点。对此,市民族宗教部门称,清凉寺在中国佛教史上的地位可以跟常州天宁寺相媲美,它的建筑规模曾经盛极一时,是市区一个主要的佛教场所。但后来由于历史原因,清凉寺的庙场被挪作他用,直到两年前,才把庙场归还给寺庙。房产收回后,这两年间,民族宗教部门一直在组织力量,重新进行整体规划。因为,清凉寺是省级文保单位,目前清凉寺的修复方案,包括施工图纸已经全部设计出来,并已通过了省级文保部门的审核审定。随后,他们将进行公开招投标,通过佛教界的努力把它修复为一个佛教道场。
一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