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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案牵出两知名女星无证券公司被涉及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7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包头日报

【出版日期】2010.04.07

【版次】第06版 (法界)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新闻链接】

赵薇:参加商业活动不识王益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出场费一事,赵薇经纪人陈蓉接受媒体访问时,一再表态赵薇并不认识对方,与受贿案的王益没有任何关系,“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那些人,第二,10年前我们确实参加过一场商业活动,但不认识这些人!”

刘芳菲:无不道德的情感纠葛

据媒体报道,2008年,“涌金系”掌门人魏东跳楼身亡。随后,一则网帖称魏东通过介绍女明星,向王益变相进行贿赂。随后,刘芳菲在博客上发表声明澄清,她表示自己自幼家教甚严,从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纠葛。

【律师说法】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国华律师说,如果检方认定赵薇收取的出场费属于被告人王益的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这笔钱就是赃款,司法机关依法可以进行追赃,赵薇就要将这笔已收取的出场费退还。

对于刘芳菲收取的偿还房贷的钱,马国华律师说,如果这笔钱被认定在王益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就是赃款,刘芳菲就要将收取的钱退还。

赵薇刘芳菲是否涉罪

行贿人李涛说他的百货公司开业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出场费。

赵薇是否涉罪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国华律师说,如果检方认定赵薇收取的出场费属于被告人王益的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这笔钱就是赃款,司法机关依法可以进行追赃,赵薇就要将这笔已收取的出场费退还。

马国华律师说,在司法实践中,“中间人”受行贿人之托,为其物色行贿的对象,疏通行贿渠道,引荐受贿人,转述行贿的信息,为行贿人转交财物,代为表达行贿人的要求等,这样的行为就构成介绍贿赂罪。按照刑法有关规定,向国家工作人员介绍贿赂,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刘芳菲是否涉罪

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连本带息还给李涛。

对于刘芳菲收取的偿还房贷的钱,马国华律师说,如果这笔钱被认定在王益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就是赃款,刘芳菲就要将收取的钱退还。并且不用承担刑事责任。

举证:行贿人牵出两明星

据知情人透露,在检方举证时,行贿人李涛通过录像作证,当中提到两位明星。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

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利息。

记者询问王益辩护人许律师:“李涛提到赵薇和刘芳菲两位明星的事,王益是怎样回应的?”许律师对此只简单说了一句“回头再说。”据了解,此案在当天下午3点半左右庭审结束。

涉案:无证券公司被涉及

王益被捕前,外界就传言其与一些证券公司的违规操作有关。比如魏东自杀后,人人怀疑“涌金系”与王益之间的重大关联,涌金系旗下的国金证券董事长雷波,是王益在证监会时期的秘书;魏东的哥哥魏锋是王益《神州颂》演唱会的策划人之一。

但是,与王益接触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检方指控王益只有一项罪名———受贿罪,王益的犯罪事实主要集中在权钱交易方面,也就是利用职务便利,收取他人好处,为他人谋取便利。而检方的指控内容并没有涉及到损害国家证券行业发展和国家利益,也未涉及到太平洋证券和“涌金系”等内容。

“此案与证券公司违规操作无关,也没有涉及到证券公司的人员。”相关人士透露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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