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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打击非法营运行为大力整治城区客运秩序

作者: 出版日期:2007.07.19 点击数:0

【副篇名】———市整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益民答记者问

【报纸名称】:岳阳晚报

【出版日期】2007.07.19

【版次】第A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40230

【全文】

近日,岳阳市整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领导小组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益民就整顿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的有关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问:6月28日,市政府颁布了《关于整治城区客运市场秩序的通告》(岳政告【2007】2号),为什么市政府要部署开展对城区客运市场秩序进行集中整治?

答:我市城区客运市场,目前存在不少问题,如有的汽车租赁公司和旅游运输公司不按核准的范围从事班线客运;城市出租车异地设点揽客、拼客与客运班车争抢客源;无证三轮车、两轮摩托车以及城乡结合部的一些“面的”车非法载客营运。不但严重扰乱了我市客运市场的正常秩序,侵害了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而且极大地损害了我市文明城市形象,危及社会稳定,虽然有关部门不时地采取了一些整治措施,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也无法从根本上扭转局面。为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对城区客运市场秩序开展一次集中整治。

问:这次城区客运市场秩序集中整治的重点是什么?

答:重点是严厉打击未经有关部门行政许可,擅自从事道路班车客运、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和出租车客运的非法营运行为;严厉打击无营运证件的机动车、两轮摩托车、动力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及其它禁止载客的车辆非法从事载客运输的行为;依法取缔城市出租汽车异地驻点营运,或者跨本城区范围定点定线经营道路客运,以及不打表计程、不按表收费的行为;依法取缔擅自在车站、码头、宾馆等公共场所从事汽车租赁、旅游客运以及汽车租赁公司、旅游运输公司车辆变相从事班线客运和城市客运的行为;严厉查处道路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以及站外设站、乱停乱靠的行为。

问:这次集中整治计划安排多长时间?

答:这次集中整治计划从7月2日起至9月30日结束,为期三个月。整个整治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阶段,时间从7月2日至7月20日。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7月20日至8月20日。

第三阶段为巩固验收阶段,时间从8月20日至9月30日。

问:这次整治主要采取一些什么措施?

答:市政府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运管局设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分成宣传组、执法组、督查组三个小组,具体负责集中整治活动的部署和开展。各相关职能部门将统一思想,分工协作,强化责任,对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一律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保护合法,取缔非法。同时,在明确部门职责方面,凡对整治工作抓得不紧,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按“有错无为”问责制追究相关单位第一责任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问:这次在整治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准备做何处理?

答:这次集中整治是由政府牵头,各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开展的联合执法行动。按照市政府《通告》精神,对在整治过程中查处的违法行为,将由各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章,按照法定的程序,从严处理。特别是对实施罚款的行政处罚,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从严控制,依法裁量。比如,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黑车”以及不按核定的许可范围擅自从事班线客运的各类客车和出租车,一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4条的规定,处以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问: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最后将要实现一个什么样的目标?

答:目标是要基本遏制我市城区客运市场中的各种违法经营行为,杜绝违法犯罪经营活动,使我市城区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客运经营环境大有改善,客运行业的安全运输保障和优质服务意识有新的提升。当然,当前我市客运市场存在的问题有些是深层次的,有一定的复杂性,要从根本上解决还有待时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深入探索改善和优化客运市场环境的长效机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举报违法车辆,监督执法行为。我相信,有市委、市府的高度重视,有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通过执法部门的重拳打击,这次集中整治必将达到预定的目标。

本报记者 刘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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