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受贿超千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接受云南昆钢朝阳钢渣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周宏等人的请托,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上述人员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质证了由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王益律师作了辩护发言。媒体记者和其他群众旁听了案件庭审。 在法庭上,王益没有丝毫的文人气质,有的只是对自己所涉案件的悔恨。但是,案发前,王益不但有证券会原副主席、国开行副行长的耀人光环,而且还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聘为博士生导师,并协助创办了光华EMBA。 有人称,王益其实欠缺经济学理论功底,但其地位帮助光华EMBA打响了头炮。上世纪90年代末,光华EMBA一万美元的学费一点也不便宜,但两个班中的金融班,40多人大都是王益组织进来的,这些人都是冲着王益的官员背景而来。 王益被捕前,外界就传言其与一些证券公司的违规操作有关。然而,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在检方的指控中,王益涉嫌受贿事由,均是为他人办理贷款提供帮助,而与证券公司无关。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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