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有何娱乐性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第A02版(晨报时评)
【入库时间】20110308
【全文】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本报3月31日A17版报道)
此前引起广为震惊的王益案,因为两位“明星”牵涉其中而再度风生水起。除了刘芳菲,著名影视红星赵薇也牵涉其中,据称是在某次活动中收了30万的出场费。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等而被抓捕审判的,但现在严肃的案件却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色彩,不少报纸网络等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挖掘背后的“星闻”,挖掘明星和王益之间的隐私甚至恋爱细节,以至于让人疑问,这到底是对王益案的应有审视呢,还是在满足某些人的娱乐心态?在这种“娱乐化”的操作之下,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去哪里找寻呢?
让明星的归于明星,让法律的归于法律吧,相信无论谁涉案其中,法律都会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认真审视腐败案背后的那些土壤和权力生态、制度漏洞。
丁洪先/文无名/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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