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芳菲牵涉王益案已退出200万元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A7版:文化·娱乐
【入库时间】20121030
【全文】
本报综合消息原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王益曾经是“意气风发、春风得意”的官员,如今因涉嫌犯受贿罪而沦为阶下囚。日前,年过五旬的王益站在了被告席上。对于被控受贿1100余万元,王益当庭表示认罪。
当身穿灰色棉夹克的王益被法警押进法庭时,两年没有公开露面的王益显得有些憔悴,他两颊微陷,眼眶隐隐有些发青,鬓角已经发白。担任王益辩护人的是著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在庭审中,他一个人要与多名检察官“对阵”。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益受贿金额为1100余万元。其中一笔受贿金额来自商人李涛。有媒体报道,李涛是王益案的“关键人物之一”,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此外,王益受贿还通过其弟弟王磊来实现。在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时,王益多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数百万元贿赂款。据此前媒体报道,2008年2月,王益在国开行的第一任秘书孟某因在河南的一笔贷款中受贿数万元而被捕,此后,王益之弟王磊也因在国开行的一笔贷款中,以财务顾问费的名义获取钱财而被调查。
有知情人透露,“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悔罪态度都很好。”王益对检方的指控表示认罪。
行贿人还牵出2个明星。
据知情人透露,在检方举证时,行贿人李涛通过录像作证,当中提到两位明星。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
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利息。
记者询问王益辩护人许律师:“李涛提到赵薇和刘芳菲两位明星的事,王益是怎样回应的?”许律师对此只简单说了一句“回头再说。”
赵薇、刘芳菲是否涉罪?行贿人李涛说他的百货公司开业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出场费。
北京市佑天律师事务所的马国华律师说,如果检方认定赵薇(音)收取的出场费属于被告人王益的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这笔钱就是赃款,司法机关依法可以进行追赃,赵薇(音)就要将这笔已收取的出场费退还。
对于刘芳菲收取的偿还房贷的钱,马国华律师说,如果这笔钱被认定在王益受贿数额范围内,那么就是赃款,刘芳菲将收取的钱退还后,不用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