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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案刘芳菲出证言为案件作证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潇湘晨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法制晚报》报道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曾向王益行贿的李涛的证言牵涉出两名知名女性,其中之一便是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经核实,刘芳菲作为证人,出证言为案件作证。

据了解,刘芳菲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出于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贿赂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除了此次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芳菲确实曾与王益恋爱,两年前还曾被拍到一同出游的照片。曾经也是央视主持人的北大教授阿忆在微博中称:“这下芳菲妹妹可惨了,给供出来了。不过,王副行长和芳菲妹妹是真感情,不是瞎闹。王副行长,是北大历史系师兄,酷爱音乐,经常花公款飞出境,去听交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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