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不要演绎成娱乐事件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丁洪先
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此前引起广为震惊的王益案,因为两名明星牵涉其中而再度风生水起。除了刘芳菲,著名影视红星赵薇也牵涉其中,据称在某次活动中收了30万元的出场费(3月31日《西海都市报》B18版)。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等被抓捕审判的,但现在严肃的案件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色彩,不少报纸、网络等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挖掘背后的“星闻”,挖掘明星和王益之间的隐私甚至恋爱细节,连两名明星的写真、主持的节目、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放在了王益案的身边,以至于让人疑问,这到底是对王益案的应有审视呢,还是在满足某些人的娱乐心态?
当然,明星花边,尤其是当明星和某个贪官联系起来的时候,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当然,公众将目光多做停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凡事都应该有个度,媒体等不应该为了迎合这种需要而刻意营造低级趣味,造成一种“泛娱乐化”的态势。倘若一味追求娱乐,突破了正常界限,则无疑走上了“歪”路,也是一种对社会性事件价值审视的偏差,使格调变得低俗。
再看王益案件,因为有两名明星助阵,都让人有些不知道究竟是在观赏一起爆炸性的娱乐事件,还是在审视曾身处高位的王益的犯罪问题,一些混合着娱乐的刑事报道,也因为娱乐性的渲染都让人分不清主次了。在这种娱乐化的炒作之下,虽然事件声势很大,社会关注度强烈,但是,对受贿案件本身的反思,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要去哪里找寻呢?
让明星的归于明星,让法律的归于法律吧,相信无论谁涉案,法律都会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认真审视腐败案背后的那些土壤和权力生态、制度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