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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官王益受审牵出赵薇刘芳菲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西藏商报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被控受贿1196万元,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昨日上午在北京市一中法院受审。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数额和罪名,王益当庭全部认账。据悉,王益在案件侦查期间的认罪态度也“很诚恳”。有关人士分析,王益认罪态度积极,是因为其自知罪行严重,希望用“表现好”来保住性命。

但对于昨日的庭审,影星赵薇(音)、中央电视台女主持人刘芳菲(音)的“卷入”似乎更为人所关注。

庭审于下午15时许全部结束,法庭将择日宣判。

据指控,王益的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0余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称,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影星赵薇(音)一同出席。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王益曾让李涛为中央电视台女主持人刘芳菲(音)支付了200万元的房款。

这一说法昨日被媒体报道后,昨天晚些时候,赵薇的经纪人陈蓉在新浪网回应称,赵薇根本不认识王益等人,陈蓉还表示赵薇当时出席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陈蓉表示:“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第二,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跟商业演出是一样的性质,而且是一家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参加的。”

陈蓉还强调说:“我们不愿意被卷入这种事,而且根本不认识那些人。” 综合北京青年报

王益(资料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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