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王益受审 赵薇刘芳菲或涉案

王益受审 赵薇刘芳菲或涉案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威海晚报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1999年11月至2008年2月,王益利用其担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职务便利,在企业经营、申请贷款等事项上为请托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应以受贿罪追究王益的刑事责任。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赵薇和刘芳菲牵涉其中。 检方指控称,王益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芳菲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案发前,王益不但有证券会原副主席、国开行副行长的耀人光环,而且还被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聘为博士生导师,并协助创办了光华EMBA。 (据《北京晚报》)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