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王益案演绎成一场娱乐事件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01版(商报新闻)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近日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
此前引起广为震惊的王益案,因为两位“明星”牵涉其中而再度风生水起。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等而被抓捕审判的,但现在严肃的案件却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性色彩,不少报纸网络等,连篇累牍的报道与挖掘背后的“星闻”,挖掘明星和王益之间的隐私甚至恋爱细节,连两位明星的写真、主持的节目、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地放在了王益案的身边,以至于不仅让人疑问,这到底是对王益案的应有审视呢,还是在满足某些人的娱乐心态?
因为有两位明星“助阵”,都让人有些不知道究竟是在观赏一起爆炸性的娱乐事件,还是在审视身处高位的王益的犯罪问题,一些混合着娱乐的刑事报道,也因为娱乐性的渲染都让人分不清主次了。在这种“娱乐化”的操作之下,虽然事件声势很大,社会关注度强烈,但是对受贿案件本身的反思,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要去哪里寻找呢?
读者 丁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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