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放弃上诉 死缓判决将生效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28
【版次】第B01版:大陆时事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侨报讯】因大陆央视主持人刘芳菲的卷入,中国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备受外界关注。因受贿1196万元人民币,王益被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缓。本月26日是王益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但王益在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其死缓判决经北京市高级法院审核后将生效。
北京《京华时报》报道,王益律师许兰亭介绍,王益服从一审判决,认可判决的事实,也认可判决的刑罚。在王益之前,比他贪贿金额少得多的贪官有不少被判处无期徒刑或死缓,王益的死缓也应该在预料中。
北京市文思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一锋分析,王益被判处死缓基本上等于保住了性命。如果王益在两年有效期内表现好的话,两年考验期满后可以从死缓减刑为无期徒刑;此后如果再表现好的话,还可以从无期减刑为有期徒刑。
根据大陆《刑事诉讼法》规定,虽然王益未上诉,其死缓判决仍然没有生效,北京高级法院将对死缓判决的事实和刑罚进行复核。北京高院的复核有3种结果,一是认为事实和刑罚无误,予以核准;二是认为刑罚过重,直接改判;三是认为事实不清,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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