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腐败案咋不敌刘芳菲秘闻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第04(观点)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月30日公开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因为两个女明星牵涉其中,媒体和公众对王益案的关注焦点开始出现偏移。有的网站竟然将两位明星的写真,及其曾主持的节目和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放在了王益案的专题里,以增添王益案的娱乐色彩,赚取点击率。 明星+贪官,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但媒体等不应该为了迎合这种“需求”而刻意营造低级趣味。 两女星“加盟” 腐败案被“娱乐化” 丁洪先 陈方 刘芳菲、赵薇两个女明星与王益案的关系有多重要?据新闻披露,前者被指收了王益200万元房贷,后者可能与30万元出场费有关。这些情节不是不重要,但是与“索取、收受钱款共计折合人民币1196万余元”的主要情节相比,女明星的牵涉显然不是案情的主流,但媒体还是将两个女星的名字置于显要位置。 本来王益是因为涉嫌受贿而被抓捕审判,但现在严肃的案件却因两位女星的“加盟”越来越带有浓厚的娱乐色彩。不少媒体连篇累牍地报道王益案背后的“星闻”,挖掘女星和王益的“恋爱细节”。更让人莫名其妙的是,有的网站竟然将两位明星的写真,及其曾主持的节目和参演的电影等也统统放在了王益案的专题里,以增添王益案的娱乐色彩,赚取点击率。 当明星和某位落马贪官联系起来的时候,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公众将目光在此多做停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凡事都应该有个度,媒体等不应该为了迎合这种“需求”而刻意营造低级趣味。倘若媒体对新闻处理形成“泛娱乐化”的态势,甚至无视某些底线,则不仅自己走上“歪”路,也将误导整个社会对公共事件的关注焦点与价值判断。 无论是贪官、还是明星,都有恋爱的权利。在王益案中,刘芳菲是证人而非嫌犯。 刘芳菲以明星的身份承载了社会对证人的误解 王琳 娱乐遮蔽了司法本身,受伤害的不仅是明星,还有法治。比如赵薇,从报道中看,她确实跟王益案没有司法上的关联,说她“涉案”真有点冤。而在网友之间争议最大的刘芳菲,被确认在王益案发之前两人曾经交往,并有“谈婚论嫁”的经历。这样的八卦,上娱乐版面没啥问题。但在案件报道中,就应该只是枝节。应当承认,无论是贪官、还是明星,都有恋爱的权利。一对单身男女间的情事,本无可指责。 刘芳菲的司法角色其实并不是王益的前女友,而是王益案的证人。刘芳菲在王益案中,作为证人亲自出具证言,证实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案发后,刘芳菲退还了200万元及利息。 刑事司法中的证人,是指知道案件情况,并就自己知情的部分作证的人。在中国这样一个崇尚“无讼”的国度里,公众对证人的认识比起被告人来说,好不了太多。刘芳菲实则是以明星的身份承载了社会对证人的误解。证人虽然涉案,但并非嫌犯。 在王益案中,刘芳菲需要被还原为证人,这宗贪腐弊案也需要还原到司法程序和法庭审理中来。当“司法”与“八卦”各自归位之后,才能让王益案的归王益案,让刘芳菲的归刘芳菲。 除了责任 媒体还有苦衷 贪腐案子娱乐化的媒体解读 陈方 王琳 传播学上常说“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换到这儿,就成了贪官受审不是新闻,贪官牵扯出哪个(些)明星才是新闻。网民对贪腐弊案的“审丑疲劳”,反衬出的正是贪腐严重的现实。 虽然公众对腐败痛恨不已,但在腐败案件不断被曝光的今天,公众对贪官受贿案件多多少少会出现“审丑疲劳”。女明星们的出现,公众对案件的关注度又会如癌细胞一样扩散。对贪官受审的关注度是提高了,遗憾的是关注焦点的定格出现了位移。以王益案为例,现在公众的关注热情似乎完完全全转移到了赵薇和刘芳菲身上:赵薇的星途会不会因此受到影响?刘芳菲还会在央视主持节目吗?甚至有媒体以大篇幅来探讨刘芳菲和赵薇会不会承担法律责任,对王益的刑事责任的关注很少很少。 为什么贪渎案件会被娱乐化解读?很多人认为这是公众趣味的问题。虽然说公众趣味与媒体引导是一个“鸡生蛋还是蛋生鸡”纠扯不清的命题,但无论公众趣味如何流俗,媒体都应该保持“众人皆醉我独醒”的理性,而不能一味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如何报道贪渎案件,如何引导公众理性关注贪渎案件,媒体更应该体现自身的社会责任。当然,更深层次来寻找贪渎案件被娱乐化的诱因,或许这应该是媒体监督乏力所致。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当媒体难以真正深入到对这些贪渎案件的监督报道,当核心问题难以全面呈现时,媒体可能会无意识地迎合大众消费中娱乐至上的利益趋动。 王益案,更应该关注什么? 周俊生 自王益被“双规”两年来,舆论更关注的是他多年前所担任的中国证监会副主席一职。出乎人们意料的是,目前检方所指控的王益受贿行为,都是发生在他任职于国开行期间,一系列的受贿案件都与证券公司无关。 对王益的指控真的可以与中国资本市场无关吗?在王益案发前夕,与王益有牵丝攀藤关系的太平洋证券违反证券法、公司法规定而进入资本市场,尽管市场质疑不断,但证监会就是不予理睬;与他关系密切的市场投资机构“涌金系”的大佬魏东在有关部门对他进行调查后跳楼自杀,所调查之事也再无下文;在王益案发以后,与其关系密切的银河证券总裁肖时庆被捕,而此人也曾经在证监会任职。但是,所有这一切,在王益案审判中却不见踪影。很显然,如果王益一案以目前的样子结案,而此人在证监会任职期间结下的权力网、关系网,涉嫌不当行为却被屏蔽起来,那么,这一场审判无疑是不完整的。 王益案的发生,对于中国资本市场的监管部门来说,是一个正视自身问题的机会,以此为契机加强廉政建设,但是,市场监管部门不但对王益案无所触动,甚至利用各种场合对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等问题曲意维护。当有关媒体揭开围绕着太平洋证券违规上市的盖子的时候,一方面记者遭到恐吓,媒体负责人遭到绑架,另一方面监管部门却组织了一批法学专家召开所谓的研讨会,一边倒地论证太平洋证券上市的合法性。 王益的案子“被娱乐化”的程度,比起文强的案子差多了。当初,文强招出曾经玩弄过女明星之后,不但一下子吸引了媒体的注意力,而且许多人还以超强的想象力和热情,搞出了数份上榜明星名单。 刘芳菲和赵薇的出现,使王益案平添了几分佐料,媒体适度的报道并无不可,但是出现重点位移就实在不应该了。毕竟,王益案子至今疑点重重,种种迹象表明,该案极有可能带着人们的声声质疑而收场。因为在庭审时未涉及证券市场大案,从而引起广泛猜疑。人们希望由王益案揭开证券领域的种种黑幕,净化证券市场的愿望,有可能就此落空。媒体对这些更令人关注的问题不予关注,把关注点放到两个明星证人身上,实在是避实就虚,避重就轻,是媒体责任感的缺失。 但设身处地的想一想,媒体在这个问题上,不是做不做的问题,而是能不能的问题。拿不到一手证据,在案子审理阶段,司法部门拒绝任何形式的采访,除了不痛不痒的质疑,媒体还能做什么?所以当两个女星出现后,一下子喧宾夺主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