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出庭受审牵出两著名女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第16版(法治天下)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昨日上午,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牵涉其中。
9时30分,头发灰白的王益穿着一件灰色棉夹克,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
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据《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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