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别成了“星闻”的狂欢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A2版
【入库时间】20110520
【全文】
近日,国开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昨日本报A22版、今日本报A21版)
此前引起广为震惊的王益案,因为“明星”牵涉其中而再度风生水起。浓厚的娱乐性色彩,不少报纸网络等,连篇累牍地报道与挖掘背后的“星闻”,挖掘明星和王益之间的隐私甚至恋爱细节,统统放在了王益案的身边,以至于让人疑问,这到底是对王益案的应有审视呢,还是在满足某些人的娱乐心态?
当然,明星花边,尤其是当明星和某位贪官联系起来的时候,很容易吸引大众的眼球,当然公众将目光多做停留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凡事都应有度,媒体不应为了迎合这种需要而营造低级趣味,造成一种“泛娱乐化”的态势。倘若一味追求娱乐,突破了正常的界限,则无疑是走上了“歪”路,也是一种对社会性事件价值审视的偏差。
一些混合着娱乐的刑事报道,也因为娱乐性的渲染都让人分不清主次了。在这种“娱乐化”的操作之下,虽然事件声势很大,社会关注度强烈,但是对受贿案件本身的反思,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要去哪里找寻呢?
让明星的归于明星,让法律的归于法律吧。相信无论谁涉案其中,法律都会给我们一个明明白白的交代,我们更需要的是认真审视腐败案背后的那些土壤和权力生态、制度漏洞,比如权力缔造的证券行业内幕交易是如何展开的,如何避免权力者与行业的灰色瓜葛。■丁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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