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刘芳菲曾是恋人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3月30日下午,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经核实,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宗 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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