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受审承认受贿过千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13版(天下)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30日公开开庭审理了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受贿案。
承认指控属实
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刘芳菲被指收200万还贷
李涛作证称,央视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芳菲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
记者致电刘芳菲,当说出王益这两个字时,刘芳菲迅速地说:“对不起,这个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我什么都不想讲。”随后挂断电话。
据知情人士透露,刘芳菲确实曾与王益恋爱,两年前还曾被拍到一同出游的照片。
赵薇被指拿30万出场费
在检方举证时,港商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举行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星赵薇(音),李涛后来给了赵薇30万元出场费。
对此,赵薇经纪人陈蓉声称:“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第二,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的商业活动,而且是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的。”
陈蓉还强调说:“我们不愿被卷入这种事,而且根本不认识那些人。”据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