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刘芳菲做证人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赵薇刘芳菲牵涉其中
当日庭审过程中,在检方举证时,香港商人李涛(涉案人员)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刘芳菲亲自做证人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在当日的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
证言表明两人曾恋爱
据证言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
案发前两年两人已分手
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
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刘芳菲拒谈王益案
记者从同行处获得了央视女主持刘芳菲本人的电话。拨通电话后,她问记者什么事,于是记者向其陈述《北京晚报》的相关报道,当记者说到“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时,她打断记者的提问,匆忙说道:“对不起,我不想、这个事情跟我没什么关系。”记者正欲追问,对方就挂断了电话。
记者又拨打央视文艺中心的办公电话了解此事。一位男性工作人员表示“不太清楚您说的这个事”。记者又询问现在刘芳菲是否仍在正常工作时,该工作人员回答说:“反正我们没听说不正常的,我们这儿没听说她有什么问题。”
阿忆:刘芳菲王益是真感情
3月30日傍晚,刘芳菲的央视好友阿忆在微博中发表了自己的态度。
阿忆:这下芳菲妹妹可惨了,给供出来了。不过,王副行长和芳菲妹妹是真感情,不是瞎闹。那啥,咱王副行长,是北大历史系师兄,酷爱音乐,经常花公款飞出境去听交响乐。虽不识谱,却写成一曲庞大的交响乐,供中央乐团演奏。当官真好,什么都玩儿,什么都会,什么都赚钱,呵呵。
·本报综合·
经纪人:赵薇不认识王益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出场费一事,赵薇经纪人陈蓉接受记者访问,一再表态赵薇并不认识对方,与受贿案的王益没有任何关系,“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那些人,第二,10年前我们确实参加过一场商业活动,但不认识这些人!”
据相关证据显示,赵薇被牵涉到王益案件的真相是,李涛曾经筹备一个剪彩活动,邀请了包括赵薇在内的众多明星出席。每个明星都会获得相应的出场费,而为此买单的是李涛,王益并不知情。从证据看,王益与赵薇两人互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的直接接触。
同时陈蓉证实,赵薇最晚在5月产子,6月就将复出娱乐圈,为某手机拍摄代言广告。 ·叟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