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认罪或被判无期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13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 近日,王益案有了新进展。王益承认受贿1190余万元,或被判无期以上徒刑。
庭上,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指控王益收受贿赂1190余万元。审判长问及王益有无异议,王益淡然答曰“我认罪”,对全部指控表示认可。
据一旁听人士告诉记者,王益在庭审中陈述了自己职务的影响力、与相关人员的交往、贿款的来龙去脉等。“表述清晰,语速平缓。公诉人的提问穿插在他的陈述之中,一问一答,好像一场访谈。”
针对检方的指控,王益当庭承认:“这些事都属实。”
王益案发前,涉案的刘姓女子已接受专案组谈话,并旁证王益接受李涛贿赂的事实,这成为专案组对王益采取行动的重要基础。在王益案一审法庭上,李涛通过录像作证,刘姓女子则出具了一份书面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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