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受审牵出刘芳菲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4月1日是“愚人节”,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的生日,有人戏称其“愚人王益”。然后,今年的愚人节,注定与王益已经度过的53个生日截然不同,因为他已经从副部级官员沦为阶下囚。前天上午,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0多万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牵涉其中。
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金额,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金额,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刘芳菲提供证词案发前两年已分手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
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刘芳菲证言当庭出示
在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
证言表明两人曾恋爱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
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
案发前两年两人已分手
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
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记者核实
赵薇王益两不相识
至于李涛另外提及的女明星赵薇,其实是一个误传。从证据看,王益与赵薇两人互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的直接接触。
据相关证据显示,赵薇被牵涉到王益案件的真相是,李涛曾经筹备一个剪彩活动,邀请了包括赵薇在内的众多明星出席。
每个明星都会获得相应的出场费,而为此买单的正是李涛,对具体邀请明星以及出场费这些“细枝末节”,王益并不知情。
(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