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不上诉 死缓昨生效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28
【版次】第A20版:中国新闻
【入库时间】20110110
【全文】
商报北京消息 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因受贿1196万元而被北京市一中法院一审判决死缓。4月26日,是王益上诉期限的最后一天。昨日记者获悉,王益在上诉期内没有提出上诉。王益的死缓判决已经正式生效。
昨天,就某女主持人为何不构成共同犯罪,记者采访了刑法专家。对此,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的张振祖律师告诉记者。此案中,女主持人在主观上没有共同受贿的故意,所以只要她在案发后退赃即可。女主持在王益被调查时已经退还该笔款项,并给付了李涛4万元利息,所以她不构成共同受贿。
《北京青年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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