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前刘芳菲王益已分手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30日下午3点半左右,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 曾向王益行贿的李涛,其证言牵涉出两名知名女性,其中之一便是央视女主持刘芳菲。 刘芳菲亲自做证人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 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刘芳菲证言当庭出示 在30日的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 证言表明两人曾恋爱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 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 案发前两年两人已分手 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 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 (法制晚报) 刘芳菲赵薇未涉刑责 王益案有望5月初出结果 刘芳菲赵薇未涉刑责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市一中院开庭,演员赵薇和央视女主持人刘芳菲被传牵涉其中。据了解,刘芳菲其实是作为证人参与案件审理,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赵薇则与案情并无关系。 有媒体向负责此案审理的北京市第一人民法院进行求证,负责对外宣传的李先生透露,这个案子的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只有王益一个人,没有其他人。这也印证了刘芳菲和赵薇与此案无关的说法。 李先生直言,这个案子案情并不是很复杂,如证据扎实的话,很可能在4月底到5月初审判结果就能得出。 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罗延京表示,以现有信息来看,赵薇和刘芳菲跟这件案子无关,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刘芳菲当初收那200万时并不知道那是赃款,而且现在不但全数归还,而且连利息也还了,这样一来她跟这件案子就一点关系都没有了。”至于赵薇出席活动那30万元的出场费,罗律师称原本就跟案情无关,“赵薇收的那30万顶多只是涉及有没有正常纳税的问题而已,也和这个案子没有直接关系。(新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