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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受贿千万 牵出两女明星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3.3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辽沈晚报鞍山版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第B01版 (纵览天下)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新闻事件

明天是“愚人节”,也是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的生日,有人戏称其“愚人王益”。今年的愚人节,注定与王益已经度过的53个生日截然不同,因为他已经从副部级官员沦为阶下囚。昨日上午,王益在北京市一中院出庭受审,检方指控其受贿1196万余元。令人震惊的是,王益涉嫌犯罪一案,有两个著名女明星牵涉其中。据悉,王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法院为其指定了著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代为辩护。法庭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王益其人

王益生于1956年4月1日,云南剑川人。学历:北大历史系本科、硕士研究生;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博士。

1985.11-1992.9:

中顾委办公厅

1992.10-1995.10:

国务院证券委办公室副主任

1995.11-1999.2:

中国证监会副主席

1999.2至2008.6:

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

2008.6:

因涉嫌受贿,被中纪委双规

港商作证牵出赵薇刘芳菲

第一笔受贿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其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第二笔受贿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

第三笔受贿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 (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他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韦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赵薇经纪人回应:只是参加单纯商演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出场费一事,赵薇的经纪人陈蓉回应称,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而且是一个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参加的。

转 版

B02

本版稿件据新华社、《北京晚报》、新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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