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王益案刘芳菲出证言

王益案刘芳菲出证言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京江晚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3月30日下午3点半,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 曾向王益行贿的李涛,其证言牵涉出两名知名女性,其中之一便是央视女主持刘芳菲。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 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 在前日的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 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据《法制晚报》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