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受审牵出刘芳菲赵薇?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3.3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上午9时30分,头发灰白的王益穿着一件灰色棉夹克,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王益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好,他先向旁听席上扫了一眼,但是他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
对于被指曾收受王益30万出场费一事,记者连线赵薇经纪人陈蓉,陈蓉独家回应称,根本不认识王益等人,其次她指出赵薇当时出席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并不存在违法行为。
陈蓉仔细回忆之后给出两点回应:“第一,我们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第二,赵薇当初参加的只是一个简单、单纯的商业活动,跟商业演出是一样的性质,而且是一个公关公司邀请我们去参加的。”陈蓉还强调说:“我们不愿意被卷入这种事,而且根本不认识那些人。”
而著名主持人刘芳菲出生于1977年,主持过2006年、2007年、2008年三届央视春节晚会,曾作为北京奥运会火炬手,参加奥运火炬传递。2008年,她还发表博客,怒斥网上传言的某集团老总自杀与她有关的传闻,“我从未涉及任何不道德的情感纠葛。我珍惜目前自给自足的生活,对金钱并没有奢求,更谈不上用不道德的手段获利”。
记者还向王益代理律师许兰亭求证,许律师表示王益被指控受贿1100余万确有其事,但对于受牵连的两个女星,许律师只表示不方便透露,要看后续的审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