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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受审 疑涉两女星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今日晚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王益受审 疑涉两女星

去年1月22日,中国证监会原副主席、国家开发银行原副行长王益因涉嫌受贿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一直被羁押在秦城监狱。2月3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北京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侦查和审查起诉,王益案进入正式的司法程序。

今年3月30日下午,王益受贿案一审开庭。检方指控王益受贿1190多万元,同时,央视主持人刘芳菲和女星赵薇也被牵涉其中。

港商证言

承接项目时向其行贿538万元

当日上午9时30分,头发灰白的王益穿着一件灰色棉夹克,被两名法警押进法庭。王益看上去精神状态很好,他先向旁听席上扫了一眼,但是他的家人并未前来旁听。检方指控称,王益受贿金额为1190万元。其第一笔受贿金额来自香港商人李涛。李涛和王益早就认识,他在湖南承接一个高速公路项目时,通过王益获得银行贷款,并向王益行贿538万元。目前,李涛也已被捕。

王益受贿的第二笔钱,系通过其弟弟王磊,为云南一个叫周某的商人办理贷款,并分12次通过王磊或自己直接收受周某贿赂630万元左右。王益受贿的第三笔钱,是帮助河南一个叫王磊(此人非王益弟弟)的人为其企业办理贷款,此王磊得了300万元的好处费,而王益向此王磊要了30万元。

在检方举证时,李涛通过录像作证。李涛在证言中说,他在深圳开过一家百货公司,公司开业典礼时,王益前来出席,并带来女明星赵薇(音),典礼结束后,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此外,著名主持人刘芳菲(音)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月供上万元。于是,王益让李涛给了刘芳菲200万元,用于偿还房贷。后来王益事发被调查时,他让刘芳菲把200万元还给李涛,并让刘芳菲给了李涛4万元利息。此外,王益带孩子到美国拉斯维加斯过年时,李涛给王益孩子的压岁钱就是1万美元。

在法庭上,王益认罪态度非常好,他说:“这些事都属实,这是我利用直接权力以及权力以外的影响力,为他人谋取利益,我也得了好处。”

据悉,王益没有聘请辩护律师,法院为其指定了著名的刑辩律师许兰亭代为辩护。许兰亭询问了王益关于其到案情况以及其收受李涛贿赂的相关问题,王益均一一作答。

女星回应

赵薇经纪人:参加的商业活动 与案件无关

对于涉嫌行贿的港商李涛在证言中说的关于王益带赵薇出席他在深圳的百货公司开业典礼,李涛给了赵薇30万元的出场费。赵薇的经纪人陈蓉表示,10年前,她确实和赵薇参加过这个商业活动,但根本不认识王益和李涛,与这个受贿官司无关。

陈蓉说,看到这条新闻后她查了很多资料才记起那次活动。“那个活动是公关公司邀请,和其他所有商业活动一样。我们之前从未和他们(王益、李涛)接触过,也不认识他们,赵薇真的是无辜地被牵扯到这个事情中。”

至于赵薇在新加坡的养胎近况,陈蓉只用三个字回应“挺好的”。

而从证据来看,王益与赵薇确实互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的直接接触,当天被邀请出席开业的明星不止赵薇一人。每个明星都会获得相应的出场费,为此买单的正是李涛,对具体邀请明星以及出场费这些“细枝末节”,王益并不知情。

刘芳菲:亲自出证言证实王益曾受贿为其缴房款

经核实,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该证言于开庭当天被出示。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收受贿赂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

据证实,王、刘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

而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的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牵涉到王益案中。(本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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