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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益案刘芳菲证言作证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华西都市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证言被当庭出示,两人曾经恋爱案发前两年已经分手

3月31日下午3点半左右,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告一段落。曾向王益行贿的李涛,其证言牵涉出两名知名女性,其中之一便是央视女主持刘芳菲。据悉,刘芳菲是此案的证人之一。

刘芳菲证言:收贿款为自己还贷

经核实,记者了解到,央视女主持刘芳菲作为证人,亲自出证言为案件作证,所证实的内容是,王益曾经收受李涛贿款,为自己偿还房贷,而该房屋位于北京。李涛的证言显示,王益事发被调查时,让刘把200万元还给他,并给了他4万元利息。在前日的庭审中,作为证人的刘芳菲的证言被当庭出示,内容证明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据证实,两人曾经是恋人关系,但在案发前其实已经分手。

曾是恋人:案发前已分手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造成两人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李涛提供的受贿款,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据了解,两人分手发生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刘芳菲与王益此后再无关联。据悉,除了证人的身份,刘芳菲并没有被

牵涉到王益案中。

证据显示:赵薇王益并不相识

至于李涛另外提及的女明星赵薇,其实是一个误传。从证据看,王益与赵薇两人互不相识,也没有过任何的直接接触。据相关证据显示,赵薇被牵涉到王益案件的真相是,李涛曾经筹备一个剪彩活动,邀请了包括赵薇在内的众多明星出席。每个明星都会获得相应的出场费,而为此买单的正是李涛,对具体邀请明星以及出场费这些“细枝末节”,王益并不知情。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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