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历史名人>报纸>  王益案刘芳菲当证人

王益案刘芳菲当证人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01 点击数:0

【报纸名称】:海峡导报

【出版日期】2010.04.01

【版次】第A25版(娱乐新闻)

【入库时间】20110308

【全文】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庭审前天开庭。王益的前女友央视女主持刘芳菲的证词也当庭呈现。刘芳菲证言证明了王益收受贿赂为其缴纳房款。

据证言等信息显示,王益离婚后,与刘芳菲确立了恋爱关系,两人感情甚笃,一度谈婚论嫁,后因王益家人的反对,无法成婚。在分手前,似乎是歉疚,王益用商人李涛提供的受贿款200万元,为刘芳菲偿还了房贷。据了解,两人是在案发前两年左右分手。法制晚报

3 0
相关文章
推荐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