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0.04.02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原国开行副行长王益受贿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演员赵薇和央视女主持人刘芳菲被传牵涉其中。而据记者进一步了解,刘芳菲其实是作为证人参与案件审理,并没有涉及刑事责任的可能,赵薇则与案情并无关系。
本报昨日B6版
让王益的归王益,刘芳菲的归刘芳菲
在王益案中,刘芳菲需要被还原为证人,这宗贪腐弊案也需要还原到司法程序和法庭审理中来。当“司法”与“八卦”各自归位之后,才能让王益案的归王益案,让刘芳菲的归刘芳菲。
《新京报》
扯上女明星的王益案咋成了娱乐事件
王益案件,因为有两位明星“助阵”,都让人有些不知道究竟是在观赏一起爆炸性的娱乐事件,还是在审视身处高位的王益的犯罪问题,一些混合着娱乐的刑事报道,也因为娱乐性的渲染都让人分不清主次了。在这种“娱乐化”的操作之下,虽然事件声势很大,社会关注度强烈,但是对受贿案件本身的反思,其本应实现的社会效应与公共反思价值等,又要去哪里找寻呢?
《扬子晚报》
和贪官有染是女星最可悲的下场
不管怎样,和贪官有染,这太直白了,赤裸裸的钱色、权色交易,摧毁了一切可供辩解的说辞。再大牌的女明星、再端庄的女主持,如果“折腰侍权贵”,都会落得前程尽毁、臭名昭著的下场。
《南方日报》
当王益案焦点转移到女明星身上
基于各种因素的考虑,当媒体难以真正深入到对这些贪渎案件的监督报道,当核心问题难以全面呈现时,媒体可能会无意识地迎合大众消费中娱乐至上的利益趋动。
《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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