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力措施 遏制价格上涨――访市物价局局长王相举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3.04.26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820
【全文】
采取有力措施遏制价格上涨
――访市物价局局长王相举
连日来,随着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深入,一些与防治“非典”
的药品及相关商品出现了价格上涨的现象,且有继续上涨的趋势。在
防治“非典”的过程中,就如何保持有关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的稳定
,记者采访了市物价局局长王相举。
问:为防止有关药品及相关商品价格的异常波动,确保人民利益
不受损害和社会稳定,作为全市价格主管部门的市物价局采取了哪些
措施?
答:这个问题是当笆形?、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群众普遍关注
的大事。针对这一问题,市物价局依据《价格法》的规定,正在对防
治“非典”的药品及相关商品实行最高限价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一
是凡属于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与防治“非典”相关药品、医疗服
务和其他相关商品,必须严格执行政府规定的现行价格,近期一律不
得调整。个别因原料上涨、成本增加过多确需调整的,要严格按照价
格管理权限和程序报批。对政府定价目录以外的抗病毒素和调节免疫
功能类化学药品实行限价和提价申报制度。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
医疗机构、零售药店均应在本单位2003年4月22日的价格水平上保持
稳定。产地出厂价格或批发价格提高,经当地物价部门批准后方可提
高零售价格。未经批准擅自提高零售价格的,一律按价格违法行为论
处。二是对涉及防治“非典”的部分中药材实行限定差价率的办法。
从4月22日起,部分中药材经营环节的进销差率不得超过35%,对部
分医疗器械、消毒液、卫生材料、营养品等价格,暂实行限定差价率
控制,进销差率最高不得超过20%。三是对目前各有关生产、经营单
位依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推荐药方加工配制的各类处方中药材制剂,
在“非典”流行期间,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如加工配制其他防“非典
”处方剂型,必须提前报市物价局审核批准后再行销售。各销售单位
要将零售价格在醒目位置公示。
各级物价部门将调动一切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大价格监
督检查力度,维护群众的利益和社会的稳定。各医疗单位、零售药店
及其它相关商品经营单位要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广大
消费者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要立即拨打价格举报电话12358举报。
问:今后,市物价部门还将采取什么措施?
答:一是健全价格预警预报制度。对药品、医疗器械、卫生材料
、粮食、食盐、副食品等与防治“非典”相关的商品及人民生活必需
品价格实行定点、定时监控,以便对突发性事件及时采取措施,防止
事态蔓延。二是正确引导市场价格行为。通过及时公布价格政策,发
布价格和供求信息,正确引导生产和经营者的价格行为、消除群众误
解,稳定群众心理。三是进一步加大价格监督检查力度,遏制价格上
涨。我们将立即在全市开展一次涉及“非典”相关商品和服务价格的
专项检查,检查的范围是所有相关生产、经营单位,检查的重点是所
有相关商品和服务。对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临时干预措施
,不执行明码标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
商品等损害人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一旦发现,要果断采取措施,坚决
从快、从重打击,决不手软,对典型案例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性质恶劣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
话作用,搞好解惑答疑,接到价格投诉,要立即查处,及时反馈,为
群众排忧解难,确保市场和物价稳定。
问:目前市物价局制定了群众关心的几个药方制剂的最高限价,
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市物价局对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提供处方的几种制剂制定的最
高限价分别为:
处方一最高零售价:3.50元。
药物组成:生黄芪10克、败酱草15克、薏苡仁15克、桔梗6克、
生甘草3克。
处方二最高零售价:3.00元。
药物组成:鱼腥草15克、野菊花6克、茵陈15克、佩兰10克、草
果3克。
处方三最高零售价:3.00元。
药物组成:蒲公英15克、金莲花6克、大青叶10克、葛根10克、
苏叶6克。
处方四最高零售价:6.00元。
药物组成:芦根15克、银花10克、连翘10克、薄荷6克、生甘草5
克。
处方五最高零售价:9.00元。
药物组成:生黄芪10克、白术6克、防风10克、苍术6克、藿香10
克、沙参10克、银花10克、贯众6克。
处方六最高零售价:10.00元。
药物组成:太子参15克、贯众6克、银花10克、连翘10克、大青
叶10克、苏叶6克、葛根10克、藿香10克、苍术6克、佩兰10克。
以上处方代客煎制,每付最高加收3元加工费及其他费用。
(记者徐纯亮通讯员李树东)
徐纯亮李树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