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
【副篇名】筵国家卫生和计生委流动人口司司长王谦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4.05.23
【版次】第B02版:专版
【入库时间】20140620
【全文】
我国的流动人口是根据户籍登记状况、以户籍地和居住地是否一致来界定的,凡二者不一致,即为流动人口,实际上是“人户分离”人口。所谓“分离”,要考虑空间(地域上的行政区划)和时间两个因素。国家统计局以跨乡镇(地域)、超过半年(时间)为标准,统计我国2013年底流动人口为2.45亿,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8%。由此统计的流动人口是“常住”流动人口。
根据原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调查,流动人口有如下几个特点:1.主要是从农村流向城市,流动人口中农村户籍约占75%;2.新生代成为主体,流动人口中“80后”已超过50%;3.举家迁移和长期居留趋势明显,逐步由个体钟摆式流动向核心家庭整体迁移转变。超过三成的流动人口在流入地居住生活5年以上,家庭平均规模2.5人,近70%流动人口携配偶、子女、父母一同流动;4.流动人口从“生存型”转向“发展型”,即不满足于在城市打工挣钱,而是期望自己和孩子在城市能有更好的发展;5.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低,与户籍人口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
抓好流动人口工作,在服务上要推进“均等化”,在管理上要实现“一盘棋”。要扎实推进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均等化),使流动人口在流入地获得与当地户籍人口相同的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的基本责任。既要有合理的政策和制度设计,又要在操作层面具体落实。就管理而言,要确立人口发展规划的基础性地位,建立健全人口综合决策与统筹协调机制;要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与流动人口有关的各部门(如公安、民政、社保、卫生、计生、工商等)的信息共享,实现流动人口户籍地与现居住地的信息互通;要完善国家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人口信息共享、动态更新的机制;要完善以社区为基础的人口服务管理网络体系,提升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