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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永清王烈铨获全国劳模称号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4.2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绍兴县报

【出版日期】2010.04.24

【版次】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讯今天下午,柯岩街道河塔村党支部书记高永清和浙江宝业建设集团副总工程师王烈铨从绍兴启程赴京,参加4月27日由国务院召开的全国劳模表彰大会。

高永清自1983年任河塔村党支部书记以来,带领村民大力发展高效农业、厂房租赁业,使村级集体收入和村民人均收入得到快速增长。同时,又先后投资500多万元多管齐下建设小康新农村,并成功创建成为省级文化村、文明村、卫生村,省级绿色生态示范村,省全面小康新农村建设示范村。

王烈铨在担任项目经理期间,为公司创出了唯一住宅“鲁班奖”、第一项“国优奖”,第一项国家最高安全奖“长安怀”,先后被授予“全国优秀项目经理”、中国建筑业“鲁班传人”。

记者同时了解到,今年,王坛镇南岸村党支部书记陶国强被评为“省级五一劳动奖章”,浙江永通漂染有限公司牛仔布染整开发组被授予省级工人先锋号。

至此,我县共有12人获全国劳动模范,6人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家单位获得全国五一奖状,2个班组获全国工人先锋号集体称号。(本报记者吴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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