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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韩愈应得多少稿酬?

作者:舟萍 出版日期:1983.04.17 点击数:0

【作者】 舟萍

【报纸名称】:人民日报

【出版日期】1983.04.17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王安石、韩愈应得多少稿酬?

舟萍

我忽然起个俗不可耐的念头:我们的古人讲求文章精炼,恐怕与当时尚无按字计酬的稿费制度不无关系。

《古文观止》所收的作品中,篇幅最短的首推王安石的《读孟尝君传》,凡八十八字;次则为韩文公的《送董邵南序》,共一百五十有一字,前者推倒了一个千古通论,后者劝董生、诫藩镇、讽朝廷,一石三鸟,蕴含不尽。观其行文布局之吞吐抑扬、捭阖纵横,更可谓黄河九曲,诡幻不可名状,一字千金,殆不为过。但如果唐宋时代作文也有稿费,又大体折合如现在一般千字七元的标准,则王安石仅可得人民币六角一分六厘;韩公略丰,亦不过获一元零五分七厘。古文人嗜酒居多,则王可沽黄酒一斤,韩能买“曲香”一瓶(?)。此二子者都是古文家,不满齐梁骈四骊六的遗风,则又恐怕在他们反对“连篇累牍,不出月露之形,积案盈箱,唯是风云之状”的空而长的文风中,不免还要加上一点经济上分配不公的愤愤。

要求报刊多登短小精悍文章的呼声,已经听得不少了,惜乎作者的回响并不强烈,水泡馒头式的长篇依然还占了某些报刊的不少版面,除了写作的技术问题,按字计酬的稿费制度,是否也是文章短不起来的因素之一?我的俗念亵渎了“古雅”,又亵渎了“今雅”,且这篇杂感倘也配领稿酬,则更大大超过了唐宋二贤,岂不惭愧!(原载一九八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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