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拗公”王安石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4.05.17
【版次】15心情
【入库时间】20140610
【全文】
王安石乃有宋一代之名相。
他的“名”一是因为“文名”。史载其少好读书,过目不忘。下笔辄洋洋千言,连当时文坛领袖欧阳修都叹为奇才。王安石诗文俱佳,多有名篇。我们中学时读过的《游褒禅山记》即为其佳作。诗歌《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是为名句,尤以“绿”字用得巧妙,极见炼字之功,被历代读者广为称道。二是因他大刀阔斧进行的变法。列宁曾称其为中国“十一世纪最伟大的改革家”。修齐治平,加上道德文章皆为上乘,王安石似乎成为自宋代以降天下士人所追捧的偶像。
其实,王安石的变法远没后人所想象的那样成功,既没有富民,也没能强国,朝廷文武更因此被撕裂。君子被逐于江湖,委身困顿;小人则因此纵横朝野,焰帜高涨!
变法最终失败,原因固然很多,比如说,在实施变法时,王安石过于操切、用人不当等,但王安石本身固执、自负的性格也脱不了干系,怪不得时人送他一外号“执拗公”。
王安石的固执在其出道时即初露端倪。每当牛脾气发作时,即使是天皇老子的面子,王安石照样不给。早年时,因有才名,欧阳修奉旨荐其为谏官,但王安石却以祖母年事已高力辞不就。后来,宋仁宋命他同修起居注,又坚辞不受。有一次,公差将皇上的诏令送至王府,王安石竟避匿厕间,拒不接受。公差为了复命,只好将诏令放诸厕所门口了事。
有一年,京中一少年无意间得到一只鹌鹑。这少年的一好友慕名上门索要,借玩两天。少年自然不与,好友趁他不留意偷偷抢走,少年立马追抢。争执中,少年将友人失手杀死。案发后,开封府以杀人罪依律判少年当死。此时,王安石在京任刑狱官,看到卷宗,提笔判到:友人抢去鹌鹑,与盗无异,少年追杀乃份内事,不得为罪。
判决甫出,京中哗然。大理两司强烈要求王安石改判,但他宁愿退休,也要维持原判。此举令朝廷内外再次感受到他的特立独行和扞格不通。“执拗公”从此火爆,并成为王安石的代名词。
王安石任鄞县知县时,起堤堰,决陂塘,水陆咸利,又贷谷百姓,民众得以渡过饥荒。鄞县百姓山呼其为青天,一时间颇有政名。鄞县的治理实践,成为他日后变法的模版与资本。
熙宁元年河朔旱灾,国用不足。在一番廷对之后,宋神宗命王安石参知政事,力图变法图强。王安石即与心腹吕惠卿、曾布悉心酌商,定青苗、均输、免役、市易等新法八条,其中六条谓足富国,二条谓足强兵。新法八条无疑是王安石主政鄞县的扩充升级版。本来,鄞县的成功,是他变法的很好借鉴,但他忽略一个基本事实,毕竟鄞县是一蕞尔之地,全国情况千差万别,完全套用显然以偏概全。加之王安石过于急切,没有充分调查研究和择善而从,强令天下照此执行新法。朝中重臣唐介、吕诲乃至曾力挺王安石的司马光都极力反对新法实施。
面对朝臣的不理解,王安石不是从善如流,或进行有效沟通,而是仗着皇上的高度信任,排斥异己,将反对变法的人士逐出朝廷,甚至贬谪边僻。唐介愤懑不过,一时病起,不久竟在忧愤中撒手而去。
变法成为王安石的独角戏。但他不明白,正是在个时候,他开始遭遇到了强大却又看不见的反对力量。
福建人吕惠卿乃奸佞之徒,却是王安石变法极为依重的股肱。司马光曾力劝王安石万万不可重用此人,惜王安石置之不理。吕惠卿在变法过程中,私心过重,中伤同侪,致王安石推出的诸项政策,在执行中严重扭曲变形,“变法”日变为“恶法”。在朝野的一片反对声中,变法夭折。国没强,民难富,反而是一阵瞎折腾。后来事实也证明司马光眼力独到,当王安石失势时,吕惠卿反咬一口,成为反王安石的急先锋。难怪王安石免职在家时,以书法度日,曾连连以书写“福建子”泄恨,表达自己当初用人不当而造成变法失败的悔恨。
天变不足畏,人言不足恤,祖宗之法不可守。这句王安石的名言,既显示出王安石初始的变法决心,但王安石自负、执拗,不擅圆融的性格也隐隐可见。
一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