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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说王安石变法

作者:何永炎 出版日期:2013.11.08 点击数:0

【作者】 何永炎

【报纸名称】:深圳特区报

【出版日期】2013.11.08

【版次】第B02版:人文天地 前海

【入库时间】20131230

【全文】

何永炎

宋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王安石游览安徽含山县的褒禅山时,写下了一篇千古名文《游褒禅山记》。其中写道:

“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矣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

观乎这段文字,我横想竖想,作者发出的感慨不限于游山,而是“小”题“大”作。总觉得这位青年王安石是志在渴望改变着什么,不想过安逸生活。须知,此时的王安石已被朝廷特授集贤校理这等“清要”之官而不受,用今天的话来说,是个十足的愤青。实在地说,在王安石走上变法之路后,不畏“险远”,不惧“幽暗昏惑”,不“止”不“怠”,一条路子走到底。

王安石实行新法是从他1070年任宰相时开始的,史称“熙宁变法”。王安石推行新法,包括青苗法、市易法、均税法等,就是说变法是从经济领域开始的。但变法一启动就受到守旧派官僚司马光、文彦博等人以“祖宗之法不可变”来抗衡,王安石则提出“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作为理论根据来回击。在最困难的时候,连一直支持他变法的宋神宗也动摇了,拿出一堆弹劾奏章给他看,说这么硬干行吗?王安石的回答是:“朝廷制法,当内自断以义,而要久远便民而已,岂须规规恤浅近人质议论?”(《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三)关键时刻,若不是王安石“有志与力”,坚持变法不动摇,皇帝早就打退堂鼓了,变法就会半途而废。

王安石变法还大胆地触及到政治领域,反对“恩萌制”。比如新法里就有裁宗室授官之法,用以限制皇亲国戚的做官特权。据宋人周密《齐东野语》载:“王介甫为相,裁减宗室恩数,宗子相率诉马前。”王安石从车里钻出来,沉声道:“祖宗亲近,亦须祧迁,何况贤辈!”就是老祖宗,这次也得服从新法,何况你们这些晚辈?你看,多有气魄!为了使改革能进行下去,他不惜与众多朋友、同事,甚至皇亲国戚反目,就是把天下人都得罪光了,他也要忠实于自己的政治信念,这叫做“以一人之力战天下之人。”

王安石变法中最重要的是青苗法。就是在青黄不接的时候,政府放粮给农民,归还利率是20%。可是地方官吏想尽办法从中盘剥,暗中加息变成高利贷,结果导致农户逃亡,“过眼青钱两手空”,导致青苗法实施的失败。这时,反对派的代表人物韩琦等不断地在神宗皇帝耳边诋毁变法,神宗不胜其烦,终于在熙宁七年下诏扣留半数常平钱物备灾不许出放。这给王安石变法大业以致命一击,也使王安石丢失了话语权,形成了舆论一边倒的局面。读宋代正史,我们很容易找到许多对王安石不利的记载,却很少找到王安石为自己辩解的内容。他自己这样说,说我好的,不足为喜;说我坏的,不足为怒。因为他与别人的冲突、矛盾,都是因变法或执政方法而起,因为公事而不是私仇。因此,即使他的一些政敌如欧阳修、司马光、苏东坡等,也一直跟他保持着友谊。这一切,也都缘于王安石变法毫无私念和他那水晶般的品格。

变法并不简单。王安石新法某些条文本身虽然不错,但一到贪官污吏手里便走了样。在吏治不清廉、官僚地主的阻力没有扫清之前,变法会遇到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王安石是在宋神宗支持下变法的。神宗死,以司马光为代表的旧党当权,新法尽废,王安石罢相归去,抑郁以终。

因此,鲁迅先生这样说过:“宋朝的读书人讲道德,讲理学,尊孔子,千篇一律。虽然有几个革新的人们,如王安石等等,行过新法,但不得大家赞同,失败了。从此大家又唱老调子,和社会没有关系的老调子,一直到宋朝的灭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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