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与芦花港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2.02.10
【版次】第A26版:副刊·连载
【入库时间】20120520
【全文】
石志藏
宋庆历七年(公元1047年),时年27岁的王安石从扬州淮南节度判官任上,调任到宁波府所属的鄞县任知县。虽然,“七品县官”对有远大抱负的王安石来说,职位不高,但这毕竟是王安石人生中迈出的独立主政的第一步,也是他实践“才疏命贱不自揣,欲与稷契遐相希”的开始。
王安石于宋庆历七年初春时节,风尘仆仆赴浙东鄞县就任。上任伊始,不敢偷闲半日,即走访辖内各乡,熟悉乡土风情,了解人情世态。他在实地考察中发现,东乡(现为宁波市北仑区)芦花港流域的偌大一块平原,从地理位置而论,实属富庶之地,但因水患严重,河溪淤塞,水土流失,水多变涝,雨少变旱,田地丰收没有保障,在这块土地上,靠天吃饭的百姓生活十分艰难。又因芦花港入注东海,逢潮汛时海水入侵,良田“爬咸”现象十分严重,芦花港流域的大批农田和沿河两岸,盐花泛白,芦花荻生。王安石“至芦江,临决渠之口”。在现场考察并走访当地乡民后,认为治理芦花港流域的水患,必先治“咸”。于是,他决定在穿山设碶治芦江,上游可拦淡水,下游可拒咸潮。
史料上说,“27岁的王安石任鄞县令,主持在海晏乡石岩上凿三孔为矗。”王安石选中穿山一山(现称炮台岗或前门山)脚,因底下是岩石,作为碶基可保基础牢固。在建造穿山碶过程中,王安石还根据古人经验,使用火药炸石设基。火药的使用,不仅解决了工程施工的难题,还加快了进度。
穿山碶建成后,芦花港流域的水患得到彻底根治,碶西边的山因此叫做碶头山,从此,芦花港两岸物阜民丰。
王安石在浙东鄞县任职三年,在兴修水利治理水患方面成效显著,尤其是治理芦花港水患的实践和经验,为他后来任宰相后,在全国范围内建立的“农田水利法”,即“奖励各地开垦荒田,兴修水利,修筑堤防圩岸,由受益人户按户等高下出资兴修”积累了早期经验。后来,在王安石的倡导下,在很多地方形成“四方争言农田水利”的热潮。北方在治理黄、漳等河的同时,还在几道河渠的沿岸淤灌成大批“淤田”,使贫瘠的土壤变成了良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