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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尽责——访市人大代表、阜新蒙医药研究所所

作者: 出版日期:2010.08.16 点击数:0

【报纸名称】:阜新日报

【出版日期】2010.08.16

【版次】第0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21010

【全文】

刘忠伟 本报记者 李之光

蒙医蒙药是蒙古族历代医者智慧的结晶,是蒙古族文化的杰出代表,是祖国医药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纪念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30周年之际,记者采访了阜新蒙医药研究所所长陶淑霞。走近她,让记者感受到了她为振兴民族医药事业所承担的那份责任。

自参加工作以来,陶淑霞一直在阜蒙县医疗卫生系统工作。从2001年当选县人大代表到当选第十四届市人大代表,陶淑霞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责任,一直在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奔走。

“我觉得,以前蒙医药工作有很多方面不规范,管理上非常松散。职业资格考试,药品的使用,县乡村蒙医药卫生网络的建设,这些事情管理、实施起来很难,怎么样去管理、去实施,就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这些问题。”多年的工作经验让陶淑霞感觉到,民族医药事业想发展,必须要有法律支撑。

为此,陶淑霞广泛收集资料,并利用各种机会学习邻近地区蒙医药发展的经验。“内蒙古自治区有一个《中蒙医药管理条例》,我觉得内蒙古自治区在中蒙医药方面能够立法,那么作为咱们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是不是能够立法呢?”带着这个想法,陶淑霞开始筹划工作。2003年,陶淑霞提出了对蒙医药进行立法的建议。在她的努力下,《阜新蒙古族自治县蒙医药管理条例》于2005年9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这标志着阜新的蒙医药有了自己的法律,蒙医药有了法律的保护,这对于蒙医药的发展有着深远的意义。

目前,陶淑霞正在酝酿一个新的想法,那就是希望能制定一部“蒙医药管理条例的实施细则”,把阜蒙县蒙医药管理条例细化,这样将能更好地促进蒙医药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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