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副篇名】李向前陶成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01.16
【版次】第A6版(今日五河)
【入库时间】20130130
【全文】
元月11日,五河县法院执行局的同志和村干部带着卷宗来到大新镇韩台村陈龙侠大娘家中结案。
9年前,由于家庭琐事,儿子一家不再照顾母亲,虽然法院判令儿子给予赡养费用,但儿子全家外出打工,杳无音讯。年龄渐老的陈龙侠经常独自以泪洗面。新接手案件的张红星法官通过走访了解,暗下决心要帮老人解决难题。他积极查询线索,采取相关司法措施,冻结了对方一笔刚到的存款,促使儿子和儿媳回到村中,与母亲陈龙侠达成和解协议。张红星法官还在案外做了大量的劝解工作,希望他们母子能重归于好。在县法院执行局法官不懈努力下,陈龙侠大娘赡养费终于有了着落,陈大娘不禁潸然泪下,高兴地说:“感谢法官,我给你们一点辛苦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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