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绍安同志荣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7.11.06
【版次】第02版 (经济新闻/合作经济)
【入库时间】20101230
【全文】
本报讯 (驻江苏记者王丹通讯员陆健健)日前,在由中央文明办、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举办的全国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中,经群众推荐、层层选拔,江苏省供销合作社系统离休干部、高港区永安洲供销合作社原支部书记刘绍安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得到了胡锦涛总书记的亲切接见。1951年,硝烟弥漫的朝鲜战场上,上甘岭战役打响了,来自山东新泰的排长刘绍安和来自江苏泰兴的副排长张志久两人在战壕里约定:“万一我们中有一人死了,活着的人就要去照顾对方的父母。”战斗中,张志久不幸牺牲。与战友的“生死之约”,让刘绍安义无反顾地踏上践诺之路。刘绍安在服役期间曾荣立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回地方工作后,他不改英雄本色,一边全心侍奉战友全家,一边忘我投身供销合作事业,还经常热心帮助当地的困难百姓,多次受到地方各级党委、政府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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