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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陶农民刘绍立一次报销万元用血款 --参加无偿献血 患病得

作者:奎桢勇军 出版日期:2010.10.29 点击数:0

【作者】 奎桢 勇军

【报纸名称】:牡丹晚报

【出版日期】2010.10.29

【版次】第A5版(献血)

【入库时间】20110308

【全文】

本报讯 近日,定陶农民刘绍立的亲戚王先生,高兴地替他从市中心血站领到11280元报销款。“绍立好心有好报,这一万多元的报销款对他来说,真是太及时了!”领到钱后,王先生激动地说。

48岁的刘绍立是定陶县冉堌镇的一名普通农民,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发现无偿献血既能帮助别人、对自己和家人又有好处,是一项善举,就毫不犹豫地参加了。2005年以来,他先后9次参加无偿献血,献血总量为3600毫升。今年夏季的一天,刘绍立突然感到不适,以后还经常感觉头疼,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是血管畸形引起的脑出血,而且很难止血,家人迅速带他到济南齐鲁医院救治。经过几个月的治疗,刘绍立终于脱离生命危险,然而,医院救治过程中,输血加上其它治疗费用,给刘绍立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造成很大经济负担。

听说参加无偿献血可以报销用血款,刘绍立的亲戚就到市中心血站了解情况。市中心血站工作人员得知情况并查看相关手续后,迅速给他们办理了报销手续,更让刘绍立的亲戚没想到的是,刘绍立虽然只献了3600毫升血,市中心血站却将他所用的10400毫升用血费用全部给予报销。原来,国家有政策,参与无偿献血,本人可以得到5倍的报销返还。

据了解,刘绍立只是我市众多无偿献血得到回报中的一个,比如菏泽城区的张女士先后20次参与无偿献血,并且献了39次成分血。今年,张女士的善举得到了回报。她母亲由于患有再障性贫血病,治疗时需要多次输血。按照无偿献血的有关规定,参与无偿献血者,其本人和直系亲属在医院治病输血后,可以将所花费用,到市中心血站按照献血数量进行报销。至今,张女士已到市中心血站报销1.6万多元。郓城县曹先生的儿子患上白血病,治疗时也需要大量输血,目前,曹先生已在市中心血站领到报销款1.5万多元。“俺儿子得病后,我们不但花光了家里的钱,还借了不少外债。市中心血站给报销的这些爱心款,可给俺家帮了大忙。”曹先生激动地对记者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用血时免交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对此,市中心血站全都不折不扣地执行,去年共为献血者或其亲属返还合计金额70多万元。市中心血站站长巨昆说:“这两年,我市参与无偿献血的群众越来越多,各家医院的用血量也都在明显增加。根据献血的有关政策,前来报销的群众增多也是非常正常的。只要大家报销时带来的单据、证件齐全,我们不但热情接待,而且会在最短的时间内将报销款交到他们手中。”截止到目前,市中心血站已先后为无偿献血者报销400多万元。

(奎桢勇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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