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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法律知识传给每一个人!” ——记北京律师公益之星刘凝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1.24 点击数:0

【报纸名称】:北京日报

【出版日期】2011.01.24

【版次】第02版:要闻·时政

【入库时间】20110501

【全文】

本报记者 骆倩雯

从做金融证券的律师,到接手一些法律援助案件,再转向做公益律师,致力于普法宣传。这一转变,一坚持就是八年。八年来,他和他的律师团队投入大量时间、精力和资金,宣传法律知识。“很多问题的发生追根溯源是因为当事人不懂法律,我要坚持做好普法工作,把法律知识传给每一个人!”他就是刘凝,北京律师的公益之星。

“社会弱势群体需要我帮助”

1986年,刘凝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1994年,他创立了自己的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专职律师,并逐渐开始接手一些法律援助案件。

重症肌无力患者孔宣一直住在西四的一间平房里,1992年,平房拆迁,孔宣被安排住在楼房的一层。虽然是一层,但进门处还是有三层台阶。对肢体残疾人来说,一层台阶就意味着一座大山。孔宣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无障碍通道,单位口头上答应了,行动上却并没有兑现承诺。

是刘凝给了孔宣希望。找残联、找建委、向各级政府部门递交材料、向法院起诉……为了孔宣的无障碍通道,刘凝在各单位间徘徊,光是找建设单位,就奔波了好几十回。1995年,建设单位终于被刘凝打动,让孔宣的无障碍通道成为现实。三年的援助路虽然漫长,但总算是有了成果。

这次经历让刘凝感触颇深,“建房的时候有规划审批,无障碍通道有或无,一看规划就知道。”刘凝认为,只要孔宣多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就不至于会轻信建设单位的口头承诺。

就是这样的法律援助案件,让刘凝意识到,像残疾人、低收入人群、文化程度较低者等社会弱势群体,太需要了解法律知识,“弱势群体需要我的帮助,他们需要社会的公平公正。”

“做好普法可化解大量社会矛盾”

把法律知识告诉老百姓,这个念头在刘凝的心里逐渐萌芽。

2004年,刘凝组织了20多名律师,自费近30万元编写了一套《公民普法系列丛书》;2005年,刘凝自费近70万元创办了法易行普法网,网站设专人回答提问;2006年,刘凝和北京电视台合作,推出了《法治进行时》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和徐滔法律服务网,平均每年要为30多万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

几乎每天,刘凝律师事务所里前来咨询的市民都络绎不绝。有一次,一批小区居民因为拒绝缴纳物业电梯费,与物业闹得不可开交,一层的居民说根本不乘电梯,所以拒不缴纳,二层的也说不乘,这样一来,很多人都不愿意缴纳物业费。刘凝只说了简单的一句话:“《物权法》规定,小区的公共区域费用必须由所有业主共同承担。”居民一听,法律都是这么规定的,就都不再闹了。

“我国进入法律社会这么多年,老百姓对法律的基本敬畏还是有的。问题其实很简单,把法律知识告诉当事人,很多矛盾就化解了,大事就轻松化小,小事即化无了。”正因为如此,刘凝想以多种形式做好普法工作,可以化解大量的社会矛盾。“至少一半的民事诉讼都不需要了,只需进行民事调解即可。”

“公平正义不能用金钱衡量”

走上公益律师之路,刘凝付出的代价可谓不小,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被占用,还舍弃了一半以上的收入。以前做金融证券法律业务的,光做法律顾问,一个项目大概10万元,若是上市项目,则能达到100万元。但做公益律师,刘凝不仅不收当事人的诉讼费,还得自己掏钱捐助当事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去年,外来务工者陈庭在工地作业时受伤,胳膊被压断,以后都不能动了,工地只给了5000元,就想打发他走人。但区区5000元,对陈庭来说,连基本的医疗费都解决不了,更别提今后的生活费了。

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没有工友为他作证。为了帮陈庭争取到赔偿,刘凝找到工地的小包工头,再通过他找到大包工头,最后找到承包商,通过一层一层的协商努力,终于帮陈庭争取到了58000元的赔偿,相当于他两年的收入。

从事律师行业20多年来,刘凝身上的光环不少:“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北京法律服务先进个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三十周年律师公益之星”……但刘凝心里清楚,公益之路任重道远,他希望法院、检察院都能参与进来,法律界实现共同联动,将律师公益发展为法律公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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