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刘保在征求《提案工作条例》修订意见时强调规范程序完善机制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2.05.14
【版次】第A2版(池州新闻)
【入库时间】20120820
【全文】
本报讯(通讯员许政魁)近日,市政协副主席李刘保率市政协提案委、专委会综合办公室负责同志,围绕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分赴各县区开展调研。重点听取了县区政协负责人及部分市政协委员对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在各县区召开的座谈会上,县区政协负责同志分别汇报了各地政协提案工作开展情况,介绍了提案工作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并就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的修订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李刘保在座谈时指出,近年来,我市各县区政协开拓进取,不断创新,提案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在提高提案质量、办理质量和服务质量等方面探索和积累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经验和做法,值得肯定,希望调研组在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修改过程中认真梳理、充分吸纳。
李刘保强调,提案是政协委员履职的有效方式,提案工作是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要以提高提案工作质量和实效为重点,注重研究新情况,积极探索新途径,不断改进提案工作方式方法,发挥政协优势,体现政协工作特色;提案办理是提案承办单位应尽的职责,要以增强办理实效为目标,以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机制为保障,全面提升提案办理工作科学化水平;《提案工作条例》是提案工作制度化的重要体现,是开展提案工作最具权威、最具指导性的制度规定,是做好提案工作最重要、最基本的依据和保障;提案的目的是推动发展、促进和谐,提案工作的目的就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民生、落实民愿,要不断提高提案的办结率、满意率,努力使提案工作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