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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提出确保所有项目10月

作者: 出版日期:2011.09.20 点击数:0

【报纸名称】:云南日报

【出版日期】2011.09.20

【版次】第03版:要 闻

【入库时间】20111230

【全文】

本报讯 (记者 吴清泉)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工作推进会,通报我省棚户区改造工作进展情况,分析查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研究加快棚户区改造的具体措施,确保所有改造项目10月底开工建设,年底完成60%以上的投资任务。

2011年国家下达我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39.93万套(户),其中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改造任务19200户,占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的4.8%。截至目前,全省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平均改造开工不足30%,远远低于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93%的平均开工率水平,棚户区改造已经成为制约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顺利推进的“短板”。

会前,省委副书记、代省长李纪恒对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出批示,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密切协调配合,把林区、垦区、煤矿棚户区(危旧房)改造作为近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的重点切实抓紧抓好,确保按照国家要求时限开工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坚决完成国家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决不拖全国后腿,以良好的工作实效取信于民。各级政府和各级部门要加快工作进度,强化政策支持,强化协调配合,加强监督考核。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开展30万户农村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副省长刘平出席会议并讲话。他说,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的重大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改进方法,提高效率。

 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要将棚户区改造列为近期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重中之重的工作,落实州市政府主体工作责任,要把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及时进行专题研究,确定每个改造项目的责任领导、部门、人员,分解细化各自工作职责、目标,倒排工期。

刘平提出,要积极筹措改造资金,用好用活国家和省的支持政策,创新融资模式。要合理确定本地区财政配套金额,抓紧拨付。要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商品房建设相结合,同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吸纳社会资金进入。

刘平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抓紧开展前期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健全完善督查机制,切实解决好棚户区群众住房困难问题,向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上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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