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 李纪恒任云南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1.08.31
【版次】第A07版(时事扫描)
【入库时间】20111130
【全文】
代表投票进行表决 记者陈昱州/摄
记者杨理锐 昨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在昆明举行。
根据工作需要,全国人大常委会已任命白恩培为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中央已任命秦光荣为中共云南省委书记。根据法定程序,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白恩培辞去云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审议表决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秦光荣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表决全票通过决定任命李纪恒为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决定其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
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晏友琼主持第一、二次全体会议并传达了中组部副部长王秦丰在全省领导干部大会上的讲话精神。
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刘维佳受省委委托,在会议上就白恩培、秦光荣、李纪恒同志任免职情况作说明。
刘维佳说,李纪恒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经过多岗位锻炼,熟悉党务和经济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复杂局面的能力强。从基层成长起来,先后担任过乡、县、地市三级党委主要领导,领导经验丰富,任云南省委副书记以来,注意找准位置,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落实好工作责任制,发挥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在推进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统筹协调作用。注重边疆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工作,在“孟连事件”中,担任处理小组组长,不畏困难,不顾个人安危,深入一线做工作,对事件进行深入调查,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有效化解了矛盾,得到干部群众的广泛认可。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江巴吉才、程映萱、李春林、杨建甲、杨保建,秘书长白保兴,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罗正富,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省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工作机构、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省政府有关部门、部分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
更多报道见A0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