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
【副篇名】李纪恒白恩培徐荣凯武冬立等代表参加讨论仇和主持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13.03.10
【版次】第01版: 头 版
【入库时间】20130430
【全文】
昨日,云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工作建言献策。本报记者 雷桐苏 摄
本报北京专电(记者 谭晶纯 尹朝平 季征) 昨日上午,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云南代表团举行全体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李纪恒、白恩培、武冬立等代表参加讨论,仇和主持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徐荣凯、高洪、张美兰、邹萍到会听取意见。
孔垂柱、晏友琼、余麻约、董华、黄文武、许海、周振海、饶南湖、和良辉、黄政红、钱德伟代表先后发言。
代表们认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客观反映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5年来的工作,突出了牢牢把握政治方向、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履职的特点。今年工作的总体安排方向明确、思路清晰,指导性和针对性很强,对云南做好新时期人大工作特别是2013年的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大家表示赞同工作报告,对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表示满意。围绕进一步深化各项监督、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提高立法质量和针对性、扩大群众参与度等多个方面,代表们对进一步做好人大各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孔垂柱代表说,根据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和云南发展需要,要抓紧研究制定5年立法规划,加强地方立法;把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促进改善民生、推进法治云南建设作为重点,加强人大监督;围绕省委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创新体制机制,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依法及时作出相关决议和决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严格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不断完善工作程序,为云南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围绕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做好代表工作。着力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完善制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加大对地方人大工作的指导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修改力度,加强监督工作、培训工作。
晏友琼代表说,当前,我国生态文明建设任务繁重,加强生态领域立法工作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需要,已经具备了比较好的基础和条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需要有力的法制保障,解决一些突出的、重大的问题也需要搞好立法。建议新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加强生态领域方面的立法工作,注意提高立法的针对性,注重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方面的立法,强化法制保护。同时,要高度重视生态领域立法后的评估工作,扩大公众参与度,提高全社会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积极性。
又讯 昨日下午,云南代表团继续分组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