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原市委书记李灏笑忆主政深圳时屡屡“踩雷”的勇气,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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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2008.06.10
【版次】第A03版(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文/本报记者 周敏 金璐
人物介绍
李灏:生于1926年,广东电白县人。1985年8月12日,由国务院副秘书长调任深圳市市长,次年5月15日就任深圳市委书记,成为深圳第四任市委书记。1993年4月,调任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李灏在深圳特区主政八年,实施了一系列改革,涉及住房制度、土地制度、财税体制、国企股份制改造、证券市场以及政府体制等多个方面,为全国的改革积累了经验。李灏还亲自见证了小平同志第二次南巡。
翻检1986年到1993年的改革开放史,深圳经济特区的“表演”令人炫目。站在2008年———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路标旁回望,当年令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如今已成为亿万中国人每日面对的关键词。慨叹那时那地的改革如何深刻地影响今时今地的人生,于是,追寻“幕后推手”的好奇心越烧越旺。
丁亥岁末,在著名的“孺子牛”雕塑背后的大院里,一间朴素的办公室,82岁的李灏顶着寒雨进来,亲切地笑着伸出手:“对不起,我来晚了。”脑海中,还回响着他二十三年前离京赴深时那句壮语“我是去上前线的”。眼前,和蔼的老人;想象中,气势如虹的改革者,一时间有些恍惚。交谈开始,深入,三十年改革的披荆斩棘,与一位共产党员的信仰和实践重叠起来。
“当年搞住房制度改革,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不是为了GDP”
买房“一步到位”是没出息的想法
作为改革开放的先锋、亲历者、见证人,关于李灏的资料很丰富。毕竟,他主政深圳的八年,是追问“特区向何处去?改革向何处去?”的八年!何其艰辛,何其关键的八年!饶有意味的是,李灏实施的多方面改革中,有两个系列,在2007年,成为中国老百姓生活中最火爆的关键词———一个是“房”,一个是“股”。
1988年6月10日,深圳经济特区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出台,其主要内容可以概括为“提租促售,高额房补;低价优惠,鼓励购房;卖房、建房,建立基金,四步实现住房商品化”。当年10月,房改全面铺开。从“分房”到“买房”,新中国的住房分配制度发生了革命性的变化。十年后,住房制度改革在国内全面推行,“分房”一词从中国人的生活中淡出。二十年后,一个新词出现———“房奴”。
“当时搞住房制度改革的动机、出发点,主要是解决公务员、教职工、企业员工和市民住房问题”,谈及改革的初衷,李灏归结为两点:公平和经济规律。
另一方面,分配给个人居住的房屋,维修费用仍然由财政支出。房子越盖越多,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住房问题越来越突出,“不符合经济规律”。
回忆起二十年前的制度设计,李灏仍然如数家珍。“福利房”只收成本价,不收地价,还有住房补贴,主要解决公务员、教职工的住房;微利房,地价优惠,限制利润空间,主要解决企业低收入人员的住房;完全商品房,其价格中含地价、含利润,房子比较大比较好,供应社会上有经济能力的人群。
当年的改革也有缺憾。“有人换大房了,原来分配的福利房就应该由政府收购,可以给予高于银行利率的本息。这样,福利房才能周转起来。”
为什么没有想到盖廉租房?主要是考虑当时本地人出租房屋供应充足,“政府盖不过他们”。遗憾的是,住宅小型化,也就是今天提倡的“经济适用房”没能推开。当时,深圳市政府专门组队去香港考察学习,设计了两种样板户型,分别是五十平米和六十平米,底层是客厅、卫生间、厨房,上面的阁楼用作卧室。记者插了一句,“这就是现在流行的小复式嘛!”李灏笑了,“是吗?我们也叫小复式”。当时外来工有宿舍,本地农民不住这种房子,也没能推开。还有些人嫌这种房子太小,觉得买房就要“一步到位”,搞得小户型没有市场。“有人说一辈子就是这套房了,这是没有出息的想法,工资越来越高,人口越来越多,房子越住越大,买房也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
“您关心现在深圳的房价吗?”李灏淡定地应答,“当然关心”。接着,话锋一转,“当时我们提住宅商品化,不等于完全市场化。住房制度改革是为了解决住房问题,不是为了增加GDP。完全市场化不能解决住房问题。”
“上世纪90年代后期,住房制度改革走偏了,片面强调市场化。其实,当时搞住房改革的同志对住房完全推向市场早就感觉有问题,但抵挡不住大潮流。现在政府已经回到了住房保障的思路。”
“卖地没有违宪。老的宪法本身不够具体,还在完善的过程中”
新中国卖地第一槌是“被钱逼的”
2007年,在对高房价的全民声讨中,“地价”一词屡屡被提及。也有观点认为,地方政府借地牟利,是推高房价的重要因素。“卖地”,同样始于李灏主政时的深圳。
1987年12月1日,深圳会堂,首次公开拍卖土地使用权。一宗面积为8588平方米的土地,被一家房地产公司以525万元竞得使用权。这一拍,石破天惊!被称为“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李灏回忆,当时用的拍卖槌都是香港测量师学会赠送并从英国定制的。可惜没意识到有这么大的历史意义,连照片也没有留下几张。
之所以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打土地的主意,李灏坦言是“被钱逼的”。当年,抱着上前线的决心来深圳,李灏对特区内外交困的局面有着清醒的认识。
1985年5月,香港《广角镜》杂志发表了香港大学亚洲研究中心陈文鸿的文章《深圳的问题在哪里?》。一时间,“特区失败论”,“特区是靠输血维持”等各种“唱衰”深圳的论点纷纷出炉,刚刚起步的特区面临着强大的舆论压力。此时,宏观调控,银根紧缩,来自银行的“血”也指望不上了。
“我来深圳的时候,政府欠着七八个亿的银行贷款,相当于一年半的财政收入。财政收入少,支出大,外汇收入不够。我那个时候就是现在美国政府的‘双赤字’ (财政赤字和贸易赤字)嘛”。说起当年的困境,李灏轻松地开起玩笑。
在香港“高人”的指点下,李灏把目光投向了怀里的“金娃娃”———土地。此前,土地从无偿使用向有偿使用的变革,已经悄然开始。1987年9月9日,深圳首次以协议方式将一块5321平方米住宅用地的使用权,以106万元出让给一家公司,使用年限为50年。在同样开明开放的广东省人大支持下,土地制度改革的步子越迈越大。次年岁末,土地拍卖的槌声响起。
这一槌果然石破天惊。1989年3月全国人大召开时,好几个省市向国务院特区办“质询”,直指深圳卖地“违宪”。当时的宪法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买卖、出租或以其它形式非法转让土地”。面对这样一顶“大帽子”,李灏应对得很笃定,“没有违宪,土地有所有权和使用权双重属性,我们转让的是使用权。老的宪法本身不够具体,还在完善的过程中”。
先行者的胆识和远见不久就得到了证实。1988年4月,宪法增加了“土地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的条文。随后,《土地管理法》也作了相应的修改。
“如果不是深圳敢冒风险,中国可能就没有证券市场了”
未领“出生证”深交所冒险“早产”
2007年被称为“中国人的理财元年”,股票开始大面积地深入影响百姓生活。根据2008年1月的统计数字,深沪两市开户数已经超过1.4亿,两市总市值达到30万亿元,已经超过我国GDP总值。
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代表的资本市场建立正是李灏等一群弄潮儿的得意之作。他说,现代经济没有资本市场是不可想象的,证券市场对中国的影响太大了。如果不是深圳当时敢冒风险,中国可能就没有证券市场或不知要推迟到哪一年了。当时承担了很大风险,现在越看越重要。深圳应该为此自豪。
1986年,深圳开始了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市政府出台了《国有企业改革试点条例》,在国企股份制改革的同时,一批像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平安保险等股份制企业相继成立。有了一批股份制企业,证券交易市场呼之欲出。
1988年6月,深圳市成立证券市场领导小组。李灏说,原先叫“资本市场领导小组”,考虑到国情,特意回避了敏感的“资本”一词。筹备组广泛学习美、英、港、台等地的证券市场经验,先后翻译的文字资料多达数百万字。结合国内实际情况,形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建资料汇编》,后来被称为深圳证券市场蓝皮书———包括深圳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章程,及交易规则等等,是国内第一套系统的证券市场法规。
1990年末,证券交易市场万事俱备,却迟迟不能开张,因为还没有得到上面的批准。李灏再次“抢闸”。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员工穿上了红马甲。批文还没有,怎么办?李灏说,“开吧!批准的事交给我!”这一抢,抢出了新中国第一家运作的证券交易所。12月15日,中央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开业。
“深圳是不是试验田?是不是改革开放的窗口?领导回答说是。”
共产党员就要敢“踩雷”
没有“出生证”,深交所就敢“早产”;冒着“违宪”的风险,也敢拍卖土地;1985年成立全国第一个外汇调剂中心,三年后才拿到批文……翻阅资料的时候,常想,明知道来深圳是上前线,搞不好就要“牺牲”。这位当时已经年近花甲的“老”干部,为什么敢于屡屡“踩雷”?问了李灏,他的回答有点意外,“没办法,共产党员嘛”。
再问:“作为改革的先行者,如何看改革?如何看特区?”
李灏答:“我对特区功能作用是有点认识的。来深圳时我问过中央,深圳是不是试验田?是不是改革开放的窗口?领导回答说是。那我就有突破社会时宜规章制度的授权了。”李灏说,改革就是突破。中国很大,许多东西总要有的地方先试验,有了经验再推广,“试验田”的意义就是要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形成新的理论,再用新的理论指导再实践。脱离实际的理论很危险,好东西照搬也不行,实践对方针路线和政策的制定起很大的作用。特区解放思想就要遵循实践-理论-实践。特区的改革、建设,十分重视理论指导,但更注意实践探索。
深圳作为改革的“试验田”,最重要的任务、最大的贡献就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路子进行探索,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能够让中央在总结实践的基础上,做出一个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体制,为从计划经济体制转到市场经济体制这样一个重大转变发挥应有的作用。
如今“试验田”遍地开花,作为“老”特区,深圳何以自处?
深港共建国际大都市
上海浦东新区、天津滨海新区、重庆成都城乡综合改革配套试验区、武汉长株潭城市圈“两型社会”综合试验区……改革开放三十年,“试验田”也遍地开花了,作为一个“老”特区,深圳何以自处?
“深圳是改革开放的试验地,深圳改革的试验权从来就没有取消”,李灏清晰地回答。深圳既是一个改革试验地,由于区位原因,同时具备出口贸易区、自由贸易区、自由港的某些功能。现在对深圳来讲,作为出口加工区的功能没有多大发展了。但是它的特区功能还在。外向型经济的试验完成了,还有很多可以做的事,继续深化和完善市场经济体制,政治、文化、社会方面的改革试验等等,继续为全国的改革发展探索经验。
“深圳拥有立法权,可以做,应该做的事情更多”,立法权是李灏在任内为深圳特区争取的特殊政策。他说,“搞改革的人都知道,改革就是突破现行某些不合时宜的制度,若不能废旧立新,改革便是空谈。” 1992年7月1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明确授权: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遵循宪法的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制定法规,在深圳经济特区实施。当时,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外,只有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才拥有立法权,而省人大立法权的含金量还不如特区。
对内是试验田,对外是国际化城市,作为特区的先辈,李灏对深圳未来的思考从来没有停止。他说,深港共建世界级的国际大都市,即一都两市、一都两制的国际大都会,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港口物流中心、金融中心和服务中心。香港、深圳、广州也将发展成为珠江三角洲地区的一个轴心,全面带动区域发展。
■深圳1986年—1993年大事记
新中国土地拍卖第一槌;
从分房到卖房,改变建国以来的住房分配制度;
新中国第一只股票诞生;
新中国第一家运作的证券交易所开市;
全国第一个监察局成立;
首个被授予立法权的经济特区;
率先推行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结合的全新社会保障体系;
最早实施国企股份制改革设立国有资产专门管理机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