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委原书记、深圳证券市场主要开拓者李灏: 平生最惊心动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2008.09.09
【版次】[AA14][特别报道]
【入库时间】20110825
【全文】
李灏同时是深圳证券市场主要开拓者,他不但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及处理的细节,并十分坦诚地承认自己当时的确犯了了官僚主义错误。
我告诉他,我们处在一种除了这个办法外神仙也挽救不了的局面,挨什么处分我都认。李鹏说,你在第一线,你了解情况,就按你的意见办。我很感激李鹏总理,在关键时刻他支持了我。
昨天沪深股指保持惯性下跌,双双创出本轮调整以来的新低,沪指失守2200点。在过去两年的时间里,沪指从2000多点迅速飙升到6000点高峰,接着又从6000点高峰跌至2000多点低谷。股市的大起大落让人目不暇给,不由得想起股市初创时期暴涨暴跌的情形。深圳市委原书记李灏大力推动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是深圳证券市场主要开拓者之一。从去年2月10日到今年7月24日,李灏曾多次向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详细介绍了当年深圳证券市场建立的曲折历史与震惊全国的“8.10”股市事件始末。如深交所筹备期间,上海副市长黄菊带队考察深圳、几乎全套复制深圳的东西;深圳率先申报建立证券交易所,结果上海却先批下来;李灏拍板让深交所抢在上交所半个月前“出生”,然后补办“结婚证”等。李灏认为1992年“8.10”股市事件是他平生经历的最惊心动魄的事。在口述中,他不但详细介绍了事件发生及处理的细节,更重要的是总结了事件的经验教训,他十分坦诚地承认自己当时的确犯了官僚主义错误,告诫为官者,良好的愿望并不一定有好的结果,重大的决策一定要慎重,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仅凭感情、凭经验。在当前股市异动频频之际,听听这位中国证券市场开拓者的肺腑之言,也许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本文曾经李灏亲自审定。
世行报告让我关注股份制
所有权不解决,国企改革没法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革,是资本市场建立的前提
谈深圳证券资本市场的建立,不能不先说说股份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企业股份制改革,是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建立的前提。两者是因果关系。
在20世纪80年代初,国企改革在放权搞活方面,比如承包、利润留成、扩大自主权等做了一些调整改良。我之所以说“改良”,是因为这些都没有涉及到企业所有权这个要害。所有权不解决,国企改革没法推进,更谈不上深化。国有企业产权单一,责权不明晰,责任制度建立不起来,是根本性的问题。
1987年我们成立了投资管理公司,只是解决了政企不分的问题,把“掌柜”与“东家”分开了,但并没有解决国有企业自身的问题。国家所有,全民所有,但谁来代表呢?中央国企、省市县级的国企,都是全民的,这很难界定各自责任了。这样,国有企业产权结构改革问题也就提出来了。只有通过股份制改革,一个东家变为众多东家,企业才能真正成为市场的主体。
20世纪80年代初,国内理论界开始有人提股份制,但如何在国有企业中推行股份制呢?也仅限于在理论学术刊物上探讨、议论,没有实质性的具体方案。许多人对什么是股份制不甚了解,更不用说对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基本架构的了解了。当时,人们还把股份制等同资本主义制度,“股份化就是私有化”的大帽子很吓人。这是个禁区,理论界也不敢触及,一批学者仅谈谈而已。
是什么引起我注意和思考股份制改革的呢?1984年我在国务院工作时,看到世界银行对中国经济问题的一个调查报告。这个调查报告很委婉地提出中国国企改变现状的思路,应对国企在不触动公有制前提下实行股份制改革。为什么不能把国企独一无二的“东家”分解成几个不同企业、行业、地区的国企“东家”呢?毕竟不同的“东家”有不同的利益嘛。他们明确提出股份制是一种好形式,既可以保持国有企业的国有性质,又有可能避免国企中政企不分、责权不明的弊病。带着这个问题,我专门请教国家体改委的有关同志,但没能得到令人满意的答复。
那时是求企业搞股份制
试点的6家国营企业,赛格的马福元是很支持股份制改革的,其他几家却不太愿意推行
1985年来深圳工作后,国企股份制改革更是迫在眉睫,因为要解决国企中的诸多问题,就不能不啃这块骨头了,不能不攻这个“关”。在股份制改革被批判是“自由化”而导致全国有关这项改革的议论、探讨处于偃旗息鼓状态的背景下,我们经反复调研、征求意见和修改,于1986年10月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总则第三条规定:国营企业股份化,是指将国营企业的净资产折股作为国有股权,向其他企业和个人出让一部分国有企业股权或吸收国家其他企业和个人加入新股,把原企业改造成国家其他企业和个人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将赛格集团公司、建设集团公司、物资总公司等6家市属大型国营企业作为股份制改革试点单位,市政府向这6家企业派出董事长,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与此同时,在新成立的企业中推行股份化,由不同的出资者组成董事会。我积极主张用股份制作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和方向,也极力主张引进现代企业公司制度来改造企业经营管理。
1987年2月,市政府又颁布了《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这是我国最早允许私营企业成立的政府规定,可以这样说,这是我国最早的一部有关私营企业的法规。是一项重大突破。这项改革的影响和作用大啊!明确规定:现金、实物、商标、专利、技术等可以投资入股分红。第一,商标、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得到尊重、保护,大大调动拥有人的积极性;第二,从理论上加深了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理解。过去我们对马克思这一理论理解较片面,对“劳动创造价值”的认识狭隘了。专利、专有技术、管理等也是劳动嘛,也创造价值,而且会带来创造更大、更高的价值哩;第三,过去企业“成分”只有国营和集体、外商独资或合资企业、个体户,私营企业是不允许办的,我们就用“民营”绕过“私营”,打了个“擦边球”,这也就变通为允许私营企业注册、发展了。第四,这项改革措施给高新科技项目的发展提供了机遇、创造了条件。深圳的华为公司就是当时最早的一批六十多家“民间科技企业”。华为总裁任正非对我说:“要不是那时你推出这项改革,接着又提出鼓励科技企业发展的二十二条,也不会有今天的华为。”
那时,搞股份制、上市公司,是我们求企业。现在大家都知道的万科公司,原来是深圳特发集团属下的小企业,王石任经理,他对股份制改革很积极。万科要脱离原有的产权投资、行政隶属关系,以股份公司的身份与特发公司“平起平坐”,特发能同意吗?现代企业公司制度的性质、特征、管理方式与我们国企传统的一套不一样,很多人不理解。王石说曾找过我,想让我帮他快点解决问题,他当时还以为我不热心这项改革。他哪里知道,这项改革牵扯到方方面面,必须做公司领导层工作,还得疏通主管部门,协调好上上下下。
我们搞试点的6家市属国营企业,赛格的马福元是很支持股份制改革的,其他几家口头上听你的,背后却不太愿意推行。那时,大企业可以改造,小企业也可以试,新办的、新设立的企业也“参照本规定执行”(总则第二条)。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我们按照股份制组建了国内首家股份制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它一成立,就公开发行股票。后来,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等也陆续改组为上市公司,发行了股票,在证券部的柜台交易。
推行这项改革阻力大哩,争论也很热烈。比如说,设不设“企业股”(即职工股,也就是现在的“员工持股”)?谁来代表?谁是持股人?如果设了“企业股”,给了企业一些支配权,会不会削弱了国有股?会不会瓦解了企业呢?诸如此类问题,争论不休。我认为有不同的认识、观点可以发表,可以争论,但争论归争论,改革试验要继续。从改革试验的实践中去总结、提高,又用来指导改革实践。
深圳率先申报建立证交所
我从香港回来后,马上成立了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有人说容易与“资本主义”联系,就把资本市场改为证券市场
刚搞股份制改革的时候,谁也没有想到搞证券股票市场。在建立股份制公司的一两年后,随着股份制公司的发展,需要筹集大量的资金,才逐渐提出建立资本市场的问题。
1988年7月,我率团去英国、法国、意大利三国考察,证券市场只是其中考察的一项。在英国伦敦,香港新鸿基证券公司帮我们组织了一个投资座谈会,我代表市政府致辞,欢迎英国金融界来深圳投资。英国一家基金公司经理说,我们不能直接投资你们的工厂企业,只能买你们的股票。他提出的问题对我们来说很新鲜。当时,深圳发展银行等几家公司的股票还是柜台交易,交易量也大,但仅在柜台交易是不行的。
一回到香港,我就开始考虑深圳证券市场体系建设问题。深圳要利用政策优势,建立资本市场,通过资本市场,让企业筹集到更多的发展资金。最早想找日本大和证券,请他们的老板宫崎勇来当顾问。我与宫崎勇从1980年中日经济知识交流起就开始交往,比较熟悉,关系也不错。但是考虑到日本太远,语言交流也不方便,还是决定请邻近的香港新鸿基证券公司当顾问。冯永祥派邱小菲带几个人来,帮我们做三件事。第一件,帮我们起草一个建立证券市场的总体方案,一个完善的证券市场要有上市公司、证券公司、登记公司,还要有证券交易所,还要对股民宣传教育等等;第二,把世界各大证券市场的法规制度都找来作参考,帮助起草深圳证券市场各种法规制度;第三,帮助我们培训证券方面的干部,分期培训骨干人才。
我从香港回来后,马上成立了资本市场领导小组。有人对此不理解,便打电话来质问“为什么要搞资本市场”?后来有人说资本市场不好听,容易被人误解“资本市场”与“资本主义”的联系。当时谈“资”色变嘛。那好,就把资本市场改为证券市场。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是从这时开始搞的。
1989年9月8日,市证券市场领导小组及人行深圳分行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了《关于筹组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报告》。11月15日,市政府下达了《关于同意筹建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复》,成立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筹备组,由王健、禹国刚负责筹办,市投资管理公司提供20万元无息借款。当时条件很差,连个像样的办公地方都没有,租了国贸的几间仓库,当作筹建办公室。
筹备工作前后有一年多时间,筹建办主要做了这样一些工作。
第一,草拟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如《深圳市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规定》、《深圳市证券交易所章程》、《有价证券上市规划》、《证券商受托买卖有价证券规则》,以及集中交易市场口头唱报作业程序、集中市场上报作业程序、交易所营业细则40多个规章。
第二,结合我国实际,借鉴香港和国外的有关做法,证交所实行会员制,吸收本地和全国各地的券商(不吸收个人会员)为会员,确定105家证券商作为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市人民银行的罗显荣出任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长。
第三,加快软硬件建设。选购、安装、调试反映交易行情的大屏幕显示器、电脑及电讯网络系统。交易所当时选了友谊城和市信托投资大厦,后来因信托大厦面积小了,又搬到深业大厦。同时进行骨干、从业人员培训,先后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各证券商进入交易所从事集中交易的上市代表和结算人员进行培训。
先生“孩子”后领“结婚证”
上交所1990年12月15日正式开业,我们是12月1日试营业。1991年7月1日,建立深交所才批下来,7月9日补办了开业仪式
这期间,时任上海市市长(应为副市长)的黄菊同志带队专门来我们这里考察、参观,把我们几乎全套的东西都拿去复制。没想到的是,我们先申报建立证券交易所,中国人民银行没批;后来上海申报上去,就批下来。知道这个信息后,我们都很着急。
到了1990年11月22日,我们所有的证券交易系统都搞好了,我说不能再拖了,就带着郑良玉、张鸿义几个市领导以及几大银行的行长,一起来到证券交易所观摩。在现场第一次看到黄马褂、计算机自动撮合交易系统,大家很兴奋。筹备组负责人王健、禹国刚告诉我,准备工作早做好了。我问为什么不开业?他们说没批下来。我说,批不批你们不要管,政府会负责,你们一定要开业,先试业嘛。王喜义对我说:“证券交易所开业这么大的事,没有上边批文是不踏实的。”我对他说:“总行的批文没下来,就由你们市人行分行下批文。”这样,深圳证券交易所在没有得到上级批文只有人行深圳分行批文的情形下,选定日子12月1日试营业。我们说的是集中交易,是“试业”,没用“正式开业”这个词。上海证券交易所是12月15日正式开业的,我们是12月1日试营业的,也没搞仪式。可以说,深圳的证券市场是先生出“孩子”后领“结婚证”的。
到第二年,建立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才批下来,是1991年7月1日批下来的,7月9日补办了开业仪式。在开业典礼上,我致词讲话,我很高兴地说:“今天,我们终于有了自己的股价指数,有了自己的证券交易所,有了比较健全和完善的政策法规,有了一批比较有经验和责任心的证券交易管理人员,以及一批已经上市和即将上市的股份公司。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式开业,是我市经济体制改革、尤其是企业股份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是我市在经济、金融活动中逐步走向按国际惯例‘打篮球’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特区发展的新转折点、新起点。”
当时中央对证券市场有不同看法,对股市的异议很多,我们对股市的前途也没有什么把握。直到小平同志1992年来到深圳,发表著名的南方讲话,他讲到“证券、股市,这些东西究竟好不好,有没有危险,是不是资本主义独有的东西,社会主义能不能用?允许看,但要坚决地试。看对了,搞一两年。对了,放开;错了,纠正,关了就是了。关,也可以快关,也可以慢关,也可以留一点尾巴。”允许我们试验,是一个极大的鼓舞。
暴涨暴跌中探索新的制度
借鉴国外经验,首次实行股市的涨落停牌制度。开征印花税和手续费,首次通过税费调控股市
深圳证券市场的最大困难出现在1990年,当时场外交易泛滥,股票暴涨暴跌,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最高炒到每股132元。市场控制不住了,差一点就被关掉了。所以说,上海证交所成立对我们来说也是好事,否则我们孤军奋战,有可能在1991年就被关掉了。
当时,一场铺天盖地的股市狂潮席卷而来了。从4月开始,“老五股”深发展、万科、金田、安达、原野的股价全面猛涨。到11月中旬,平均上涨了10倍以上。有什么理由如此暴涨?你看深发展的两次分红派息:第一次每股分红7元,每两股送一个红股;第二次每股10元面值除分红10元外,还每两股送一个红股。上市公司业绩好,买的股票两年内就收回本金,而股权却又增加了一倍。投资收益高,引发股市狂热。股市狂热又进一步推动黑市交易的风起云涌,那时黑市交易惊人。证券公司门前从事黑市交易的人少则几百,多则数千,而黑市交易的成交额一般要高过场内交易的1至2倍。那时,金田股面值10元,却涨到了360元,原野股涨到了280元。这种狂热,引发了一些公司和企业“趁火打劫”,目无法纪、擅自发行股票、集资券,甚至“收据”之类的集资工具也用上,私自招股集资,欺骗股民。股市狂热使股民失去了理性。
对此,市委市政府从维护股市健康发展和保护股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强管理,采取了一些有力措施:
1.借鉴国外经验,首次实行股市的涨落停牌制度。1990年2月29日,由市人行发出公告,规定股票当日交易价“不得高于或低于上一个营业日收市价的10%”。6月18日,又将涨跌限价在“±5%”。6月26日又调整上涨不超过1%,下跌幅度仍维持5%.
2.市政府发布“5·28”公告,坚决取缔场外非法交易活动。规定证券买卖、登记过户、派发红利股息,凭身份证和法人证件到批准的证券机构办理;一切有价证券的买卖必须在证券机构内挂牌进行。还抽派工商、监察、公安等人员到场外交易现场打击非法交易。
3.开征印花税和手续费。1990年7月11日市政府公布,规定按转让股票价金额征收卖方6‰印花税,对个人股息收入超过国家银行一年期存款利率部分,按10%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6月7日,买卖双方一律按成交金额收取5‰手续费。这是我国首次通过税费调控股市。
4.加强管理股票证券的发行和上市。1990年9月15日和10月4日,市政府分别颁发了《关于严格禁止擅自以股票、证券形式集资的通告》、《加强对股票发行公司管理的措施》,明确规定“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不得在内部或社会上以股票、债券及其他方式进行集资活动”,“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和转让的股票、债券及其收据,均不得进入流通领域非法买卖”,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税务、外汇、工商行政等方面的全面监督管理”。
5.加强股市的廉政建设。1990年10月26日,市政府做出规定:发行新股和扩股,党政机关干部、证券管理及从业人员都不得进行买卖。
6.运用舆论工具,宣传增强风险意识。从1990年11月15日开始,《深圳特区报》在每天的股市行情下面,醒目地加了“政府忠告市民,股票投资风险自担,入市抉择务必慎重”的警示语,对股市的入市风险进行宣传、警示。
这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对深圳股市、证券市场、资本市场初期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港报传说我买股赚了450万
李鹏亲自给我打电话,说传言你有多少多少股票。一查,市委常委、副市长里面只有我和郑良玉、秦文俊、警备区政委几个人没有买
这里还有一个故事。1989年深圳发展银行股票发行时,很不顺利,深发展股票一开始被认购不到一半,万科股票也剩下150万股没人认购。那时,买股票是凭觉悟,与买国库券差不多。当时他们到机关推销,深发展20元一股。金田、万科股票也卖不出去,就到蛇口摆地摊,就像现在卖彩票一样。我那时的工资只有300元,当时谣言漫天飞,香港的报纸说我买股票赚了450万,交了150万党费,又说我是“四大家族”之一,搞得我有口难辩。后来一清查,才知道家里子女凑了4000元买了200股。这事还惊动了中央,派调查组来调查。李鹏同志亲自给我打电话,说传言你有多少多少股票。搞得我哭笑不得。我找市人民银行,要王喜义把买了发展银行原始股的处长以上名单开出来。一看名单,市委常委、副市长里面只有我和郑良玉、秦文俊、警备区政委几个人没有买。我在市委常委会上讲,我们搞证券市场,不要想从中得到什么好处,我们要坚守这一条。后来,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处级以上党政干部不能买股票。这个规定现在看来是不合理的。这个文件送给郑良玉签发时,他把要退股票的规定划掉了。他认为,当时党政干部买股票是为了支持改革,是响应号召,买的股票,有的转让了,有的部分转让,你怎么搞得清?我就劝他说外面都有很多议论了,关键是保住证券市场,要面对现实,不能因为这些因素导致交易所被关掉。他最后签了字,发了文件。
320万张身份证飞到深圳
这个事件是因为新股认购抽签表而引起的,买抽签表凭个人身份证,引发了一场身份证租借大战
1992年的“8·10”事件引发了深圳股市的一场大风波。这个事件是因为新股认购抽签表而引起的。事实上早在事发的两个月前,就有许多人得到了即将发行新股的消息,买抽签表凭个人身份证。这就在深圳之外引发了一场身份证租借大战。有的邮局收到了邮寄多达700张身份证的包裹,还有一部分人瞄准了身份证“生意”的利润可观,当上了身份证租借专业户,借用每张给20元。据当时有关部门估计,大约有320万张居民身份证“飞”到了深圳。
各地的股民按往常的经验估计,这次深圳发行的新股上市后至少价格可翻10倍。于是,7月下旬开始,各地股民便纷纷南下深圳,在抽签表发售的前几天,广州至深圳的火车票被炒到400元一张,超过正常价格的10倍,汽车票甚至炒到了上千元一张。据估计,外地来深圳的股民至少70万人,深圳市的大小酒店、旅馆、招待所全部爆满,许多人露宿街头。深圳、东莞周围的许多工厂都停工了,工人被老板拉来到各销售点通宵排队。
新股上市方案从3月份酝酿,也通过报纸征求意见,最后在7个备选方案中,“面向全国发行,让普通百姓也受益”这个老方案被袭用。8月6日晚,深圳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播出发放抽签表的通知。发放时间9日至10日两天。
8月7日,《深圳商报》头版刊登了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监察局联合发布的《1992年新股认购抽签表公告》。《公告》共十七条。其中第一条规定,“发售新股认购表500万张,一次性抽出50万张有效中签表,中签率约为10%(实际中签率按回收的抽签表的总数计算)。每张中签表可以认购本次发行公司的股票1000股。”第六条规定,“每一身份证限购新股抽签表一张。为减少排队人数,每一排队者最多可持有10张身份证买表。”第五条规定“每张抽签表收费100元”。第十四条规定“今年除发行股票外,还将发行可转换股票的债券”。“为此,新股认购抽签表下联,不论中签与否,一律由购买者保留,以便凭以参与将发行的可转换股票债券的抽签,并据以交款认购。”在巨大利益的诱使下,上百万人在303个销售点排队认购。
数万人围在市政府周围
舞弊现象严重,导致广大股民的极度愤怒和闹事,他们群情激动,高喊“打倒腐败”、“惩治走后门”,甚至砸车烧车,打伤公安武警人员
8月8日,多个售表点的排队队伍发生争吵、打斗,市政府成立指挥部,以加强组织协调和维护秩序。
8月9日清晨,在已投入8000警力仍难以维持各售点秩序的情况下,又抽调1200名武警上岗协助维持秩序。7时半,认购表运达各网点。8点整,在市监察局和工商局工作人员监督下拆封、发售。有些网点人群拥挤,秩序混乱,出现多起打斗现象,直到12点才发售认购表。在这个过程中,各医院陆续收到医治被打伤、挤伤和中暑人员。当晚7时35分,深圳电视台宣布,90%网点的抽签表售完。原定两天销售的,一天就售完了。由于发售组织工作存在失误,一些网点发生内部舞弊行为。有的发售点数千人排的长队,只有30多人买到抽签表;有的发售点刚刚宣布卖完抽签表,就有一些“黄牛”手握几十、上百张的抽签表,以每张700至1000元的价格兜售。舞弊现象严重,导致广大股民的极度愤怒和闹事。
8月10日下午5时,人民银行市分行发布通告,宣布原定10日下午6时的截止收表时间,推迟到11日11时。这一通告犹如一颗火种,一下子就点燃了群众的怒火。他们推测银行推迟截止时间,是为了给那些舞弊者、走后门拿有大量认购表的人创造方便,使他们有充足的时间高价卖出从后门弄来的认购表。于是,表示愤懑、揭露舞弊行为的小字报陆续上墙,投诉、上访蜂拥而来。市长专线接到群众投诉400多个,市公安局接到投诉93个,有5批群众上访。
10日傍晚,几千股民开始聚集、围观,继而打着“坚决反对作弊”、“反对贪污”、“我们要公平,我们要股票”的横幅,从东门南塘街聚集后,会合宝丰大厦聚集的人群沿着深南中路向市政府方向游行。沿途游行队伍迅速扩充,各销售网点的股民知道后又一批批赶来。晚上8时左右,情况恶化,数万人围在市政府周围,并阻塞了深南中路,造成交通中断。随着事态进一步发展,少数人开始使用暴力,砸汽车,砸摩托,攻击执勤干警。
8月10日那天晚上,市里正好请来深圳视察工作的陈慕华副委员长吃饭,我和郑良玉作陪。其间不断有人来嘀嘀咕咕,饭没吃完郑良玉就被叫走了。吃完饭,别人告诉我说出事了,股民上街游行了。我一听,急忙赶回市政府,来不及去办公室,刚到一楼传达室,就与在那里的郑良玉、张鸿义、李海东、李定几个市领导一起商量怎么办。当时游行队伍很快就到了市政府,信号弹都打起来了,他们群情激动,高喊“打倒腐败”、“惩治走后门”,甚至砸车烧车,打伤公安武警人员,秩序相当混乱。晚上9时28分,公安防暴队向密集人群施放了催泪弹,又动用高压水枪来驱散游行队伍。
“撤职法办我一人承担!”
我提议把明年500万股票额度提前到今年发行。因为股民都是冲着股票来的,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即使没有出现舞弊行为,他们也不满意
事情到了千钧一发的紧急关头。怎么办?大家一下子束手无策。我说,“大家有什么好的措施?如果没有什么别的办法,我提议把明年500万股票额度提前到今年发行。”因为股民都是冲着股票来的,不能满足他们的要求,即使没有出现舞弊行为,他们也不满意。为什么?因为我们决策有错误,股票发行本身有缺陷,买股票怎么会没有风险,稳赚不赔?利益使得他们急红了眼。有人说这个办法不行。寅吃卯粮,把明年的额度挪用到今年,要不要向上面请示批准?更好的办法又提不出来,干着急啊!“千钧一发,分秒必争啊!哪里还有时间给你层层请示?”我说,“事不宜迟,就这样定了,全部责任压在我一个身上,撤职法办我一人承担!”
决定以后,连起草文件都来不及,草草写了五条,晚上9点40分,以市政府《公告》形式拿到广播车去广播,同时派出机关人员在人群集中地点宣传《公告》。这五条公告主要内容是:你们游行示威、冲击机关是不对的;要保持秩序;我们一定惩治腐败;市里决定增发500万张抽签表,将明年的额度提前发行;明天还在原来地点买。后两条最关键,结果,游行队伍呼啦一下散去了,都去排队了。
这时,又一个大问题出现,即抽签表能赶印出来吗?不能误事。我赶快找人民银行行长王喜义来问情况。他了解具体情况后,说恐怕印不出来。有什么困难呢?当时的困难是:第一,原来印抽签表的纸张,是准备印特区钞票的专用纸,可以防假,要再印500万张,专用纸不够用;第二,原印发500万抽签表从设计、制版、印刷、包装,前后花了一个多月时间,现在要在十个小时内赶出来,无论如何也印不出。在这种紧急情况下,我下了死命令,要求他们无论如何在明天8点前必须印出,至少要有一部分。王喜义立即去布置,后来他用电话报告说:我与银行领导和光华印刷厂领导研究后决定,第一,将500万张抽签表改印为50万张兑换券,并把面积缩小,随后凭一张兑换券来换再印出的10张抽签表,这样能保证明天8点前印出来,也能保证防假并同前面已销售的抽签表有区分。为了保险起见,我们多印30万张兑换券。第二,把原抽签表的七项内容缩短为四项,简化文字,减少工序,以确保明天早上8点印出来;第三,把各银行的有关人员连夜组织起来统一安排,根据各销售网点的距离、数量,在印刷厂边印刷,边包装,按照先远后近的次序边印边送。
接着,晚上11点,市里召开局级以上干部紧急会议,我讲话。我说:这次事件不仅是一个敏感的经济问题、利益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会使民众不满、积怨沸腾,酿成政治风波,成为社会问题。特区发展市场经济,发展股票市场,就要十分注意在管理尚未完善、措施不健全情形下,抓好我们自己的队伍建设。个别党政干部、管理人员受利益诱惑,在这次售抽签表中营私舞弊,把抽签表在内部分给有关系的人,使在外面排队几天几夜、日晒雨淋的群众没能买到。走后门,影响很坏。一定要查,要严肃处理。市里还要求所有的机关干部第二天都到销售点去,落实《公告》的五点要求,如果再发生舞弊行为,追究领导责任。
李鹏在关键时刻支持了我
他说,你在第一线,你了解情况,就按你的意见办。事后想,如果当时犹豫不决,层层请示汇报,那死定了
一切部署完毕,大概已是第二天凌晨两点钟左右。这时,罗干同志来电话询问事件情况,我把整个过程如实报告,说已经平息了。过了一会儿,丁关根同志也来电话询问,我又报告一次。又过了半小时,李鹏总理也打来电话询问情况,我向他报告,说我们动用明年股票发行额度,加印发行500万份抽签表,明天一早在原销售点发售,股民都去排队了,事情已经平息。我告诉他,我们处在一种除了这个办法外神仙也挽救不了的局面,挨什么处分我都认。李鹏说,你在第一线,你了解情况,就按你的意见办。我很感激李鹏总理,在关键时刻他支持了我。凌晨三点多,我回到家里,刚躺下,省委书记谢非来电话询问情况,我又报告一番,他没说什么。
一夜就这样过去,我平生经历的最惊心动魄的就是这件事了。事情发生在小平南巡后不久,如果游行队伍冲击边检,冲击政府机关,出现重大冲突流血事件,怎么向中央交代?事后想,如果当时犹豫不决,层层请示汇报,请上级批准将明年上市额度拿来提前发行,那死定了。现在看,那时只有这个办法,没有别的高招了。对突发事件的处理,第一,要有科学态度,准确分析判断,如果按正常程序请示,匆匆忙忙,上头一时不批,你也没有办法。第二,要敢于负责任,不能错失良机,当机立断,自己落处分就处分,不能出大事,不能造成严重影响,宁犯“天条”,不犯“众怒”。
事件平息后,担心赶印的兑换券在兑换正式的抽签认购表时会出现假的。如果有假的出现冒兑正式的认购表,那场风波有可能再次燃起。那时,我正率市里考察团在新疆,心里老打鼓,担心得很。还好,兑换抽签表还顺利,总算放下心来了。
我的确犯了官僚主义错误
这次新股发行是市里的大事,为什么不去了解、过问、把关呢?中央通报我负有领导责任,是很客观的
中央对事件发了通报:张鸿义负直接领导责任,郑良玉负主要领导责任,李灏负领导责任。参加工作几十年,没挨过什么处分,这次落个中央通报批评。不过,作为市委书记,一把手,出了那么大的事,对深圳特区造成那么大的负面影响,心里也很不安。在这事件上,我应该承担犯了官僚主义错误的责任。在4月份的时候,在市人民银行报送的采用预交款抽签发行方案报告上,我是签字同意了该方案的。但后来在几个发行方案酝酿时又改变,为什么定了又改变呢?我没有进一步去了解、过问。8月初发行方案公布后,王喜义对沿用凭身份证发行方案有不同的意见,曾以个人名义给我写信,指出沿用老方案实际上是迁就了一些走后门的权力部门。我看后批给了张鸿义和任克雷阅处。这次新股发行是市里的大事,为什么不去了解、过问、把关呢?的确犯了官僚主义了。中央通报我负有领导责任,是很客观的。
这次新股上市发行抽签表暴露出不少问题,“8·10”风波教训很深刻。一分为二地讲,问题暴露出来了,也是件好事。
第一,事件催促了中央证券监管机关的诞生。1992年10月底,也就是在“8·。10”事件发生两个月之后,国务院证券委员会成立了,朱镕基副总理兼主任。这是我国最高证券管理权力机关,对证券市场实行宏观管理,统—协调股票、企业债券、国债等有关政策,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1993年3月,市委市政府发出《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政府关于改革证券管理体制,进一步强我市证券市场宏观管理的通知》,成立深圳市证券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深圳证券市场。
第二,事件告诫人们,证券、股票、债券、期货及投资是有风险的,稳赚不赔是没有的。在这次事件前,由市政府四大行政管理机关发布的《认购抽签表发售公告》,其中第一条就写着“中签率约为10%”,“每张中签表可以认购本次发行公司的股票1000股”,“属于1992年发行规模的中签表,今年认购不完的,1993年继续有效”。这些话很不恰当,都有误导成分,股民从《公告》文字表述中觉得这是稳赚的好事。这是导致这次风波的最直接诱因。每张抽签表设计、定价100元一张,这个定价合不合理,暂且不说,但这个高价也误导了股民。股民认为既然市政府都敢把一张抽签表卖得价钱那么高,买到后肯定能赚大钱,“政府能让市民吃亏?”这就冲淡了股民对股票投资风险的意识,实际上起到了鼓动市民去抢购的作用。
第三,《公告》的设计与表述不仅没有体现股票投资的风险性,而且很不合适很不合法。
首先,这个《公告》是市政府三个主要行政执法机关和人民银行联署发布的,到底是谁发行股票呢?是政府还是企业?发布《公告》的主体和文字表述,都容易使人误解为政府发行股票,大多数股民是冲着政府而来的。
其次,文字表述不合适,比如“中签率约为10%”、“不论中签与否……凭以参与将发行的转换股票债券的抽签”。这些都是鼓动性、诱导性的表述。
还有,第十六条规定“每一身份证限购认新股认购抽签表一张。为减少排队人数,每一排队者最多可持有10张身份证买表”。这违反了我国居民身份证管理条例。个人委托他人使用身份证和使用他人身份证的主体行为是不同的,正是这一缺乏法律知识的表述,引发了全国各地的身份证通过租、买、借、寄大量流到深圳的违法行为。
重大的决策一定要慎重
良好的愿望并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我们决策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仅凭感情、凭经验
这次风波事件的教训,正如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姜贵在市政府工作汇报会上发言所说,“这次新股发行这么大的事,人大、政协,甚至市委都不清楚。如事先能征求这些单位的意见,可能不会出现这么大的失误。”
重大的决策一定要慎重,不能凭老经验、老套做法。“空城计”诸葛亮也只唱一次,老谱沿袭是不管用的。在丰厚利益诱导下,各种纪律、监察手段都显得很脆弱。
当时提出的发行方案有七个。有参照国外“让股民先预付款,存5000元到银行,凭存单可购十张抽签表”的方案,也有用存款抵押的方案,等等。当时有人说:“老百姓穷,谁能拿那么多预付款、存款?”有人向市里反映要从群众利益出发,给全国老百姓一个均等的机会,让百姓都有机会发点财,有财大家发。市长郑良玉是尊重群众呼声和要求的,也就敲定沿用抽签表的方法。至于抽签表价钱,上海当时每张30元,市里先是议定50元一张,郑良玉听了多方面意见后,觉得干脆卖100元一张,“让股民冒点风险”,“市里多集些钱修马路解决交通问题”。事与愿违,良好的愿望并不一定有好的结果。我们决策一定要从实际出发,不能仅凭感情、凭经验。
一个重大决策,要考虑方方面面,相关环节、因素、环境。在1991年11月10日发行11家企业300万抽签表时,在292个网点就已有近60万人排队,一个上午就卖出270万张。事隔不到一年,又正是牛市勃发之际,应该预测、评估到这次销售的购买规模。如果说考虑周全、细微,或者多征求各方面意见,情况就会不一样。
李灏简历
李灏,广东电白人,1926年12月22日出生。1985年8月后,任广东省副省长、深圳市市长;1986年5月后,任中共深圳市委书记兼市长。在主政深圳期间,大力推进综合改革和制度创新,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推进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大规模构建立体运输,推动了深圳的快速发展。
策划:中共广东省委党史研究室
特约撰稿:王涛、田亮、张秀玉
采访时间:2007年2月10日、9月5-6日,2008年7月24日
A12-14版统筹:本报记者 许黎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