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灏报告关于检查企业法执行情况
【作者】 苏宁
【报纸名称】:
【出版日期】1993.10.30
【版次】
【入库时间】20100601
【全文】
李灏报告关于检查企业法执行情况
本报北京十月二十八日讯记者苏宁报道: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灏,今天下午向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作了关于检查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执行情况的报告。
李灏在报告中介绍了检查小组分赴吉林、上海、江苏、福建等省市及三大发电设备集团进行实地考察的情况后指出,贯彻《企业法》、《条例》取得的成效还只是初步的,各地区、各部门进展还很不平衡,搞得好的企业只占三分之一左右,仍有相当一些企业经营自主权落实得还不够好,或不会运用自主权,企业面貌变化不很明显。这里有企业内部的原因,关键的问题是一些企业传统思想严重,缺乏市场意识和竞争观念;也有企业外部的原因,突出的问题是政府部门职能转变滞后。
李灏说,财经委员会建议:各地区、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坚持不懈地把贯彻落实《企业法》、《条例》的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企业要围绕着转变传统观念,增强市场意识,提高市场竞争能力这个目标,眼睛向内、苦练内功;政府职能要加速转变到搞好宏观调控、优化经济结构、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为企业创造平等竞争条件上来,继续深化配套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产权制度的改革,尽快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机制;加快经济立法,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供法律依据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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